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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工作要常抓不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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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1-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查处工作要常抓不懈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底铭
查处非法出版物、管理文化市场,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文艺社的问题,我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两次。第一次是去年5月,查处了张馥咏等人未经政府批准,擅自成立“东方文艺社”、非法出版刊物等问题;第二次是今年8月,查处了北京市朝阳区东方文艺社超范围经营,乱发“鲁迅奖”、记者证等问题。从这两次查处的情况看:
一、查处线索都是来自群众举报。这说明提高群众管理文化事业意识,实行群众监督,是净化文化市场的关键。
二、查处对象都是同一人、同类问题。第一次查处时,“东方文艺社”没有营业执照,被取缔了;第二次查处时,他们虽有执照,但违法了,最后还是被吊销了执照。这说明,搞违法活动的人,往往变换手法。所以从管理部门来说,查处违法乱纪活动要常抓不懈。
三、管理文化市场的法规、政策亟须健全。在新的形势下,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如何掌握,需要研究。如有的非法出版物是供办班用的,内容没什么问题,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如何去处罚?又如如何管理气功学习班?对这些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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