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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劫机犯在台被判刑10年目前仍留滞在台湾的12名大陆劫机犯,都将以“追溯既往”原则,全数遣返大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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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1-01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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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劫机犯在台被判刑10年
目前仍留滞在台湾的12名大陆劫机犯,都将以“追溯既往”原则,全数遣返大陆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据台湾新闻机构报道,1993年4月劫机去台的刘保才、黄树刚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劫机犯也正在审理中。劫机犯不得在台申请居留。
自发生歹徒劫持民航机去台湾事件后,台湾舆论反应强烈,认为劫机犯应全部遣返大陆,依照有关规定,对以强暴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者,应依照有关规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而且不能缓刑。
据悉,1993年12月18日,台“陆委会”副主委叶金凤曾表示,海协如与海基会就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达成协议,目前仍留滞在台湾的12名大陆劫机犯,都将以“追溯既往”原则,全数遣返大陆。
另悉,今年12月8日劫机去台的劫机犯高军,在桃园监狱看守所关押期间,情绪一直不稳,于12月23日凌晨企图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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