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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门机构普及法律教育淄川区暂住人口管理规范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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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12-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成立专门机构普及法律教育
淄川区暂住人口管理规范化
本报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公安分局在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中,坚持“监控与服务结合,防范与教育并举”的管理模式,为新形势下暂住人口管理创出了一条新路。
淄川区是工业总产值和乡镇企业双过百亿元的经济强县,近几年来,全国共有28个省市自治区的近10万流动人员云集淄川务工经商。大量的暂住人口一方面为淄川经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带来了许多难点。淄川公安分局从完善管理体系入手,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他们首先成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全区28个基层派出所成立暂住人口管理站,在112个户口段成立暂住人口管理分站,并在用工量大的单位选拔择取了839名暂住人口协管人员,形成了以公安分局“暂管办”为“龙头”,以派出所暂管站为主体,以户口段暂管分站为依托,以协管员为基础的四级管理网络,同时,全区还建立了28处“暂住人口普法学校”,集中举办暂住人口法律学习班,并在100人以上的劳务团体中建立普法小组和治保小组,100人以下的设普法员和治安员。为堵住暂住人口管理中的漏洞,各派出所对暂住人口登记造册,凭原籍派出所证明和身份证设档立卡,签订治安协议和计划生育合同。
(李广清徐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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