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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种粮效益让农民得实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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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6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代表团之声

  提高种粮效益让农民得实惠
浙江省代表团副团长许行贯
李鹏总理在报告中,对今年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发展提出了许多重要措施。这些措施是适应实际情况的。现在的问题,就是要研究如何落到实处。
农民对农产品的比较效益很敏感。凡是价格合理、效益高的产品,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比较高,反之,积极性就下降。这是农民商品意识增强的表现。由于“剪刀差”的扩大,劳动力价格提高,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不少地方种粮亏本,我们要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研究提高粮食比较效益的有力措施。提高粮食收购价是一条措施,但是要考虑到国家收购价格提高后,市场价格也会随之上扬,如果收购价低于市场价的幅度过大,则农民卖粮积极性很难提高。应该采取价外加价的做法给予弥补。要用定购合同的形式,同粮食主产区的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签订合同,把价外加价的好处,集中用于商品粮主产区。国家还要在资金、科技投入等方面,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建立商品粮基地县、基地乡、基地村。
要在二三产业发达、劳力大量转移的地区,有计划地推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乡镇企业比重大的地方,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稳定的前提下,要努力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即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浙江农村人均只有0.52亩粮田,户均经营规模一般在2.5亩左右。一户农民全年收获的粮食除去自用的口粮、饲料、种子外,可以出售的,一般在250—400公斤左右。因此,要提高种粮效益,仅有提价这一条是不够的,必须靠科学技术加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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