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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连续发表评论员文章严正批驳“色情服务有理”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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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国妇女报》连续发表评论员文章
严正批驳“色情服务有理”论
本报讯今年1月以来,《中国妇女报》连续发表6篇署名评论员文章,运用大量的事实,对“色情服务有理”论进行了有力批驳。
评论员文章指出,近几年来,色情服务、卖淫嫖娼这种早已不齿于人类的、被称作世界上最卑贱职业的丑恶现象,又开始蔓延,成了社会的一大公害。色情服务、卖淫嫖娼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痛苦,而且也是一个文明社会不应有的社会丑恶现象,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容忍的。
评论员文章说,卖淫嫖娼、色情服务,毒化了社会风气,侵蚀了社会的肌体,使人腐化堕落,阻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如不坚决取缔,不仅会带来社会的腐败,而且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引起历史的倒退。这是稍有常识的人早就十分清楚的。
评论员文章指出,十五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一再表明,任何地区经济的繁荣和群众生活的提高,首先要靠党的政策,因为政策对头了,就会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改变落后面貌的革命热情;二要靠艰苦奋斗,只要肯付出艰苦的劳动,就能换来丰硕的果实;三要靠现代科学技术,科技上去了,就更会如虎添翼;四要靠两个文明建设,只有两个文明建设搞好了,社会才能长期稳定,经济才能长期繁荣。
评论员文章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也受到了挑战与考验。有的人借口吸引外资和游客,竟不加区别地把什么选美、异性按摩、“三陪”等也引进来,甚至有人主张设立“红灯区”。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搞改革开放,究竟是为了什么?向国外学习,究竟学习什么?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决不能引进那些落后的、腐朽的、丑恶的东西。稍有一点民族自豪感的人都会明白,如果我们不坚决制止色情服务及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的蔓延,不仅中国人民不答应,就是正直的外国人又何以看待中国?
评论员文章说,现在年纪稍大的人还该记得,在旧中国,卖淫嫖娼曾经盛行,性病蔓延,不知给个人、家庭造成了多么大的痛苦,给国家带来了多么大的耻辱!人们想起那段历史,无不痛心疾首。解放后,我们铲除了娼妓制度,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尊敬。
评论员文章指出,事实告诉我们,我们要发展、要富裕、要强盛,但是绝不能允许存在卖淫嫖娼现象!不能让这些丑恶的东西留给后代!
评论员文章指出,色情服务和卖淫嫖娼,是产生于剥削社会的一种野蛮、丑恶、不道德的行为,是以牺牲女性的人格、尊严和身体为前提的。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都被视为罪恶的渊薮,而遭到社会的唾弃。如果容忍这样的东西存在,不仅会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会极大地污染社会风气,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不能顺利进行。
评论员文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打击色情服务、卖淫嫖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这项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我们扫除这些丑恶现象,既是对党负责,又是对人民负责,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在党的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我们一定能把这一丑恶现象彻底扫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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