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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轿的”大杀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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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0
第9版(各地传真)
专栏:热点新闻

  郑州:“轿的”大杀价
李而亮刘寅
5月1日,商城郑州大街上人流穿梭,车流如织。忽然,一个奇特的景观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只见500多辆出租轿车结队从各主要街道缓缓驶过,汽车挡风玻璃和车顶上,醒目地张贴着“面的价”、“起步费6元,每公里1元”的广告。
郑州出租小轿车在劳动者的节日里,采取了统一降价大行动。
出租车中的“轿的”与“面的”竞价的现象,在其他大城市已早有所闻。可由“轿的”采取自发性大规模统一降价,并一次性降到与“面的”价格齐平,在全国尚属罕见。它立时成为近年因“商战”而出名的郑州市又一奇特经济现象。
    “二虎相斗”,喜了乘客,亏了车主
由夏利、桑塔纳、拉达等车为主的郑州“轿的”,收费标准原为起价10元,每车公里1.20元至1.40元。仅仅在半年前,车主还几次联合呼吁有关部门上调价格,如今为何突然自发杀价?
去冬今春,郑州一些部门和企业受北京“面的”吃香的启发,不约而同纷纷成立出租汽车公司,大量购进“面的”。据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介绍:目前,郑州的出租汽车公司已发展到70多家,申请上市的“面的”总数6000多辆,使街上奔跑的“面的”数量在短短几个月猛增了20多倍。
“面的”的大量出现,立即给需求并不旺盛的郑州出租车市场燃起了激烈竞争的“烽火”。为了抢占市场,“面的”一开始就以热情的服务,适合于一般工薪阶层的价格和灵活的运营方式,吸引了大部分的乘客。而街上跑的“轿的”则常常放空。
轿车的成本比面包车高得多,联合降价也是孤注一掷。
5月17日,记者坐上一辆夏利“轿的”,说起杀价之事,姓尚的车主直言不讳:“谁愿意降价?都是被逼出来的。”他过去每天拉200来元轻轻松松,一个月除开各种费用,可赚个1500元左右。可年后每天能拉50元就不容易,仅仅够交费用。
“轿的”的降价,给“面的”带来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记者近日乘坐“面的”,司机小李认为:“轿的”降价,虽还没有拉跑多少乘客,但提高了乘客的期望值,“面的”失去了价格的优势,因此在服务上更得加倍“小心”。
无疑,在这场“龙虎斗”中,得利的首先是广大乘客。因此,郑州街头“打的”的人越来越多。据抽样调查,目前工薪阶层用于出租车消费已占收入的10%。在红白喜事中,出现了列队租用出租汽车的景象。
    “轿的”杀价,输掉的不仅仅是差价损失
20多天过去了,“轿的”的联合降价行动虽使营运有所好转,可远没有实现他们追求的目标。尽管“轿的”在车子最醒目的地方打着“面的价”,许多乘客依然选择“面的”。
这种反常现象令“轿的”的车主们大为不解,到底是为什么?
“我们过去的声誉太差了,乘客是向我们讨还欠债呢。”这次统一降价的主要牵头人、出租车司机马金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痛苦地道破了“轿的”面临的最大危机。
提起郑州出租车过去的声誉,许多人记忆犹新:一些司机从不打计时器,漫天要价,乘客出了钱还惹一肚子气。尽管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整顿,新闻单位也没少曝光,但总是管一段,好一阵。风头一过,依然故我。
一位省直机关的干部说:我现在愿意打“面的”,不在乎价钱便宜,主要是希望坐个舒心车、顺气车。
看来,这正是“轿的”输掉的一着棋。他们长期摆不正自己与“上帝”的位置,终于在市场竞争中收获到了苦涩的果子。
记者与几位“轿的”司机座谈,他们感到:要重新吸引乘客,可以咬牙降价。而失去的信誉,现在看来远不是靠降价就能换回来的。一个叫时云山的老司机说:“公平地说,大多数‘轿的’司机是遵纪守法,公道经营的,宰客的只是个别‘害群之马’。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现在让大伙都背了黑锅。”
    从“商战”到“车战”,留下不尽的思索
“轿的”降价斗“面的”,使人联想起前几年郑州几大商场爆发的“商战”。商战初期,各大商场使出的“杀手锏”便是竞相杀价。这种竞争的结果是几败俱伤,最后几大商场的老总在公平竞争的旗帜下坐在一起,协定如何使各自的竞争更加规范化,各自向内使劲,深化改革,强化服务,把商业竞争引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今日“轿的”杀价,会不会把出租车的竞争引向“大战”,重蹈“商战”初期的覆辙?
一种观点认为,郑州当前出现的“轿的”杀价现象,是出租车行业引进竞争机制后出现的新气象,它体现了市场调节出效果,既平抑了市场物价,又使广大消费者受益,应当对此变化持欢迎态度。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市场竞争的前提是公平、正当。“轿的”与“面的”运营成本不一样,价格有所差异才是公平条件下的竞争。如今郑州的“轿的”把价格降到“面的”档次,虽是一种自发行为,但显然不是自觉行为,只为应付当前客源窘况。它发展下去很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利用自身的优势,重新占领市场,压迫“面的”降价,形成出租车的“价格大战”,二是为了维护其收益,明降暗不降,采取变通的办法坑乘客,扰乱市场秩序。
一些曾密切关注过郑州“商战”的同志指出,市场竞争就是利益之争,拱手将利益让给消费者的竞争是不会持久的。当初商业上的“杀价”、“巨降”竞争,名为让利,实际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发展为不正当竞争,最终受害的只能是消费者。
郑州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主任余健认为:当前“轿的”降价,尚属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价值规律,所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没有必要直接干预。但我们必须作好引导工作,把“轿的”和“面的”价格之争,引入各扬所长,相互补充,争比服务的健康、有序竞争的轨道。
郑州“轿的”杀价斗“面的”,其走向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附图片)
郑州街头的“轿的”打出了“面包”价。朱广智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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