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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坚决清退乱摊派重点清处“要害”部门,共向企业退款近30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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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9
第2版(经济)
专栏:

  襄樊坚决清退乱摊派
重点清处“要害”部门,共向企业退款近300万元
本报讯湖北省襄樊市制止乱摊派从要害部门着手,一些颇有来头的“公公”、“婆婆”用摊派款购买的小轿车、修建的住房被责令无条件处理,变卖后将款如数退还给被摊派企业。到1993年12月底,全市清退摊派款达299.7万元,占应退款的59.2%,其余的也都列出了退款期限。
为贯彻落实《企业法》和《条例》,根治向企业乱摊派的“顽症”,襄樊市从抓减轻农民负担中得到启示,从去年上半年开始,认真清退对企业的乱摊派,为此专门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并重点查处一些要害部门。
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襄樊市还发动企业的干部职工举报摊派线索,并组织专人审计单位帐目。通过上下联动,共查出在《条例》实施后的摊派单位500多个,摊派项目100多个,摊派资金506.6万元。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清退问题的十条规定》,规定对《条例》实施后的摊派钱物全部退给企业,对用摊派款购买小轿车、搞豪华装修、旅游观光、大吃大喝和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一查到底,除坚决令其清退外,并通过新闻单位曝光,严肃处理。对顶着不退的由“减负办”直接从银行将摊派款划给被摊派企业,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党纪直至撤职处分。
(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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