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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经营机制实行反租倒包新野撂荒地低产田大变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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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01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

  改革经营机制实行反租倒包
新野撂荒地低产田大变样
编者按:怎样使宝贵的耕地资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各地都在从改革中寻找出路,下面刊登的是河南新野县在这方面的尝试。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进行尝试的基础和前提,是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因为这是亿万农民的选择。稳定不等于凝固不变。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土地使用权流转起来,可以增加农民的安全感和稳定感,将更多的热情投入土地。这方面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创造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本报讯河南省新野县改革土地经营机制,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全县2.6万亩撂荒地、低产田经过集体反租倒包,如今成了高产高效的“双千田”。去年平均亩产粮食510公斤,亩均效益1280元,仅此一项,就为农民增加收入3328万元。
新野县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匮乏。全县72万人,98万亩耕地,人均不足1.4亩。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人数增多,土地抛荒现象日益严重。到1992年底,全县的撂荒地、低产田已达2.6万亩。不想种地的把地不当地种,想多种地只能眼馋、心疼。针对这一矛盾,新野县委、县政府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和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提出以改革促调整,建立新的土地经营机制,允许集体对农户不愿经营的撂荒地、低产田实行反租倒包,促进土地合理流动。
所谓反租倒包,就是村委会以合理的价格向不愿经营的农田承包者租赁经营权,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责利。由村承担这部分农田的农业税和集体提留,每亩每年付给农户一定的租金。对于反租的土地,集体经过加强投入,综合开发,改造成为“一优双高”农田,再倒包给种田能手和承包大户经营,并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责利。一般情况下,承包者每亩每年要上交一定的承包费,其中包括农业税、集体提留和村开发土地的投入。对“倒包田”由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划定等级,明码标价,向农户招标,实行承包。全县2.6万亩撂荒地、低产田很快各得其主,共有113个村的6800多农户得到了“倒包田”。(张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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