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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国务院台办决定允许在大陆发布台湾商业和寻亲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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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8-15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工商局国务院台办决定
允许在大陆发布台湾商业和寻亲广告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4日电(记者黎大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已决定,将允许台湾企业和个人在大陆发布企业广告、商品广告和寻亲广告。这是日前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广告管理工作会上传出的信息。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台湾企业广告和商品广告可在除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国内版)、《解放军报》、《求是》杂志之外的其它媒体上发布,也可作为背景出现在中央电视台转播的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中。
据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司长刘保孚介绍,台湾企业前来发布企业广告和商品广告,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和广告程序,委托具有代理权的广告公司代理,台湾个人发布寻亲广告亦可直接委托有关广告媒介单位承办。
国家工商局已委托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负责对以上广告进行代理及发布前的审查,凡代理、承办台湾企业和个人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或广告媒介单位,都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这个中心申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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