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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查处一特大粮食掺假案两名主犯被依法逮捕,作案单位被罚款40.8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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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吉林查处一特大粮食掺假案
两名主犯被依法逮捕,作案单位被罚款40.8万元
新华社长春5月31日电(记者秦占国)将157吨沙石、瓦砾掺入2700吨玉米中准备出售的特大粮食掺杂使假案,近日受到吉林省工商、监察等部门联合查处。主犯伊通满族自治县地局子粮库主任李俊起、副主任姚春生等已被司法机关逮捕,该粮库被罚款40.8万元。
今年3月2日,吉林省磐石县打假办公室接到吉昌镇一农民举报,得知伊通县地局子粮库正在镇里一个已停用的机场飞机跑道上,往收购的玉米中掺沙子,并有两张现场拍到的照片为证。磐石县打假办公室得悉这一情况后,迅速联合检察院、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在现场检查发现,已掺完沙子的玉米堆长达220米,宽42米,高0.8米,有30多人正在往玉米堆中掺沙子,旁边堆放着1560个已经掺完沙子的玉米袋子,每袋约重90公斤。
经查,这伙收购玉米者是地局子粮库的职工。他们由粮库主任李俊起牵头联系、副主任姚春生带队,于去年11月至12月间来到吉昌镇供销社收购玉米。第一批由供销社代收的700吨玉米经掺假后卖出,这次收购的2700吨玉米堆放在机场还未运出。他们以怕掉秤为借口,雇用当地农民10多人掺沙子,两天内共掺入157吨沙子。李俊起、姚春生等人对执法人员态度蛮横,公然扬言:玉米是我们的,愿掺啥就掺啥,就是掺狗屎别人也管不着!
据有关部门介绍,这是一宗由粮食部门本身造成的、严重的投机倒把、掺杂使假法人性质的经济犯罪,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工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当场将2700吨玉米予以扣留,并对责任者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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