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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缺少高速救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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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01
第8版(文摘)
专栏:

  高速公路缺少高速救援
在一些公路交通发达的国家,救援机构是高速公路服务保障体系中所必备的。高速公路一般都建在远离城区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伤员不易得到及时救治。因此在高速公路附近需要设立专门的医疗救护机构。国内高速公路的发展从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但是高速公路急救机构的历史却很短。目前,国内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要由三个部门处理: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护;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纠纷处理;交通部门负责清障和道路设施的维护。
现在,高速公路上一般都有公安交警和交通运政人员巡查,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被发现。但是救护伤员要求助于120急救中心,而从就近城市医院召来救护人员,一般都要耽搁一段时间。显然,这种事故处理方式与高速公路这样现代化的交通需求很不相称。
(6月16日《天津日报》丁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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