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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察 维护企业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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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8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记者述评

  强化执法监察 维护企业权益
新华社记者刘思扬本报记者张严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利益格局的调整,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不惜损害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转变政府职能,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些地方和部门却常常肢解法律、政令,对企业“吃、拿、卡、要”。
在许多亏损企业,一方面工人应得的那份工资、奖金拿不到,另一方面金额巨大的集资、摊派、赞助款一次又一次被拿走。辽宁一家亏损500多万元的机械厂,去年集资、摊派、赞助款高达100万元。
难怪有人提出,“三乱”实际上是“一乱”,即乱用权力。一些厂长、经理感叹地说: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制约,就会造成社会公害。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不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经”念歪了,该整治的是那些“歪嘴和尚”。
强化执法监察,是清除“肠梗阻”,整治“歪嘴和尚”的重要措施,是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法令畅通的关键。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企业拒绝摊派权为突破口,加强对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河北、江苏等省通过开展“企业评政府”和评比“不受企业信赖的政府部门”等活动,督促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尽快放权到位。河南、湖北、湖南等地针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向企业伸手,增加企业非正常负担等问题,对重点企业采取“挂牌”保护的方法。有的对到企业集资、收费、摊派者一律实行登记制;有的派出反摊派联络员,帮助企业抵制不合理摊派;有的聘请企业职工担任执法监察信息员,多渠道了解对企业的摊派情况等。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帮助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化工部监察局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效能监察的基础上,1994年在全系统1267家企业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588条,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2700多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70多件,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
对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开展执法监察,首先面对的是地方和部门、行业保护主义的挑战。一些地方和单位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违法违纪,他们不一定是为个人谋私利,而是为小团体、小集体和一个地方的局部利益。因此,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全局观念、法纪观念,是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集资、摊派项目或让企业出钱、出力的做法,一般都有“红头文件”作为依据,使之成为“合法”行为。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政府近年来颁布的文件,废止了与《企业法》和《条例》相抵触,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文件167份,修改113份,纠正了对企业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受到企业欢迎。强化执法监察,减轻企业负担,就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清理影响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和向企业乱摊派的“土政策”、“土法律”,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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