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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不回欠款为何不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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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企业收不回欠款为何不起诉?
近年来,有债收不回的企业相当多,而向法院起诉的却非常少。这是为什么?通过调查,我发现有以下几个原因:
领导不负责任。有些企业的领导认为,款是企业的,收不回挂在帐上,对自己的“官位”和实际收入影响不大;此厂经营不好调彼厂,厂长照样当。因此,对催收欠款不积极。
法律意识淡薄。在业务交往中合同观念不强,所订合同漏洞百出,常常被对方抓住“把柄”,不敢催要欠款。有些买卖则是口头交易,价格、规格、质量无书面约定,甚至连验货、收货的凭据都没有,对方拒付货款时,往往因“理亏”或无证据,而不敢向法院起诉。有些企业则对审判机关的职能了解不够,认为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判刑和判离婚”,不知道审判机关不但要维护社会稳定,更要从法律上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及时调节经济关系。因此,遇有经济纠纷,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感情因素作祟。一是债权债务形成时就含有人情关系,债务人是企业或其主管部门个别领导的亲朋好友,或同乡、战友等等。当对方不履行义务时,碍于情面,不仅不愿起诉,就是平时催款也不好意思。二是有些债务人与企业业务往来已久,有的企业产品销售或原材料供应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这些客户,怕起诉会得罪对方,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有关人员受贿。有些债务人有还债能力,但就是不还,而企业却不敢“公了”,其原因是企业个别关键人物在这些买卖中得了对方的好处,或者与对方串通“分成”。
法院判决执行难。当前,社会执法环境不太好,司法机关办案尤其是审理经济纠纷案件,阻力重重。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如同一道道结实的篱笆,阻碍着法律的正常实施。经济纠纷案判决后,执行是一个难以攻克的环节,往往导致企业“赢了官司输了钱”,得不偿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起诉的积极性。
希望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此给予重视,及时清理在外的债权,以促使企业良性运转;同时呼吁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协助和支持企业清债,使我国的经济得以健康地发展。
江西安福县人民法院刘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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