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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检查组检查物价控制情况表明 各地物价形势趋向好转要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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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5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检查组检查物价控制情况表明
 各地物价形势趋向好转
要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李安定)6月中旬至7月中旬,国务院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国19个省(区、市)和有关部委的物价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总的看,被检查的19个省(区、市)零售物价涨幅都有不同程度回落,其中,天津、上海、广东上半年物价涨幅已回落到15%的控制目标以内。
检查组所到地区市场商品供应丰富,居民消费心理平稳。各地物价形势趋向好转,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取得的积极成果,也是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抑制通货膨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结果。一年多来,各地为控制物价上涨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普遍建立了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物价,具体研究部署控制物价的工作,建立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有效的调控和监管。
——大力发展农业,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各地明显加大了农业投入,农业生产持续升温,粮食面积增加,“菜篮子”基地建设不断巩固提高。
——重视市场建设,积极发挥国有商业平抑物价的主导作用。一些大中城市政府在实施“菜篮子”工程中,注重“菜摊子”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建立“两金一储”制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在各地普遍建立。
——加强价格管理监督,治理乱涨价、乱收费。各地都制定了加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实施办法,注重了对粮食、肉类、蔬菜和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建立了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
检查结果还表明,尽管控制物价工作现已取得成效,但同全年的物价控制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距离。当前全国物价涨幅仍在高位运行,湖南、贵州、四川等省1—6月平均物价涨幅仍在20%以上;加强宏观调控的某些重要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有些地区还违反中央禁令擅自出台了调价项目;一些地区粮食、副食品价格风险基金规模较小,经济调控能力较弱;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涨价过多,农村物价涨幅持续高于城市;流通秩序还未根本好转,一些地方乱涨价、乱收费现象仍相当突出。为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增加了阻力和难度。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狠抓物价控制措施的落实,确保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力争控制在15%左右的目标不变,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口子不松,实施各项宏观调控和物价管理措施的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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