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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坎村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卖给国家的三十万斤余粮已起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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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01
第2版()
专栏:

沈阳高坎村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卖给国家的三十万斤余粮已起运
沈阳东郊高坎村高坎、兴隆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一百一十五户农民决定把所有三十万斤余粮,完全卖给国家。兴隆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兴隆社)早在十一月二十一日就开始把粮食送到指定的粮食公司去,到二十五日止,已经送去了三万斤粮。都是晒的最干的“黄马牙子”好玉米。
两社都是采取集体售粮的办法,在打完场后不分到社员家中就将余粮集体卖给国家。卖出的粮食,是根据各家应得数量分配粮款。这个办法是兴隆社社员首先提出来的,在社员大会通过之后,高坎社也立即通过了这个办法。这样比分配下去再集中送粮,最少省了四次捣粮的手续,消灭了捣动时的糟损。
兴隆社社员们一经接受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教育后,不仅立即决定把余粮卖给国家,而且积极进行运送工作。老赶车的关海林第一天送粮时夜十一时才回家,但他没有休息就立刻修理绳套,第二天刚刚早晨四点钟,他就把其余的四个赶车的叫起来装车。这时,青年团员林树柏、林成厚等知道了,都提早起床跑来帮助装车,一时来了二十多人,一齐下手,很快装好了车,赶早送粮。喂马的老头荆兆魁,主动地在社里给送粮人做好饭。赵德有感觉有一部分玉米还有些灰尘,就主动扬一遍,把灰尘吹走——所有这些都是他们主动做的义务工,既不是社内分工,也没有人提过得工分。
高坎社社员赵恒玉,总共分得三千斤粮,他决定卖二千斤给国家。先前他发愁卖了钱没处放,后来知道了可以存到供销社的信贷部去,他说:“这比什么都好,就像人身上的血脉流通一样,不聚死疙瘩。”社主任张振发说:“粮食年年往上涨,玉米、高粱、大豆三种粮食平均比一九四九年提高了百分之三十七,可是白市布比一九四九年倒降低百分之二十二。一九五一年买一条红旗牌胶皮车胎要三百七十万元,今年二百九十七万元就可以买到。这都是共产党给农民带来的福利,当然社员们都愿意把粮食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建设。国家建设的更好,工业品就更贱。” (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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