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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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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01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小城镇——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郑坤生
我国有12亿人口,其中有9亿生活居住在村庄和小城镇。改革开放15年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富裕起来的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掀起了建房热潮,住宅建设量每年均保持6亿平方米的水平。从1979年至1994年,全国农村新建住宅97亿平方米,约有1亿户农民喜迁新居。到1994年底,全国农村户均建筑面积达到83.4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16.4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42平方米。房屋质量稳步提高,楼房在当年新建住宅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1994年达到50.17%。住房的内部设施日益配套,功能趋于合理,内外装修日益讲究。一批设计新颖、功能比较完善、设施比较齐全、安全卫生的新型小康住宅相继建设起来。
兴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生产设施,既改善了村镇的居住环境,又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基础。1994年底,全国已有乡村道路289万公里,其中铺装道路242万公里,占乡村道路总长的83.71%;建成自来水厂21040个,铺设供水管道169549公里,自来水受益人口已达2.92亿人,占村镇总人口的30.24%;全国的小城镇和72%的村庄通了电;此外,还兴建了大量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地在小城镇建设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兴建各类市场,兴办工业小区、商业小区,“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小城镇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星罗棋布的小城镇成为农村一定区域的经济、文化、科技、信息中心,成为联接城市和乡村两个市场的纽带和桥梁,乡镇企业的载体,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农村社会进步的基地。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城市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5年来,我国村镇建设的发展速度令人欢欣,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今后,村镇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组织,综合建设的方针。为了加快乡村城市化的步伐,创造良好乡村居住环境,下一步小城镇建设将有两个热点。
一是重点发展沿路、沿江河、沿海、沿边境等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较好、资源丰富、乡镇企业有一定基础或农村批发和专业市场初具规模的小城镇。到2000年,将我国20%的小城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经济繁荣、具有3万左右人口规模的、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小城镇。
二是实施小城镇建设“625试点工程”,就我国乡村城市化、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所涉及到的有关重大政策问题进行探索,形成完整配套的政策措施,取得切实可行的建设经验。今年,建设部在辽宁海城市、山东荣成市、江苏无锡县、浙江绍兴县、福建福清市、广东顺德市进行乡村城市化试点,研究在一个县(市)的范围内,通过乡镇工商业发展而引起的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及小城镇布局和发展的规律性,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城市化道路。在京津唐地区、湖北与河南两省交界的襄樊—南阳地区进行区域性小城镇试点,探讨中部粮食高产地区小城镇建设的途径。在全国选择500个不同类型的小城镇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全过程,总结出各种类型小城镇建设的经验,建成具体形象的示范点,分类指导,推动全国小城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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