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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有关组织举行讨论会呼吁采取措施消除对妇女歧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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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4
第2版(世妇会专页)
专栏:

  联合国有关组织举行讨论会
呼吁采取措施消除对妇女歧视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杨宁)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和妇女发展基金会今天在北京商品交易所临时设立的联合国M会议室,组织了一场关于消除对妇女歧视的讨论。与会者认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制定了最低限度的男女平等的标准,这些标准如何达到,有待于各个国家采取实质性措施。
据悉,1979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现已得到近150个国家的承认。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夏洛特·阿巴塔女士在发言中说,联合国妇女十年最大的成就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出台。我们现在在北京所作的事情的核心就是要制定一个《行动纲领》,将这一文件落到实处。
来自亚太地区国际妇女权益观察所的香娣·戴里安说,对妇女的暴力、侵犯,妇女反映最强烈,但大多只是一时的,要让广大妇女学会运用《公约》这个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调动各国家、各地区妇女组织,促使承认公约的各个国家真正实施公约的有关原则。
贾奎妮娜·彼坦圭依是来自巴西里约热内卢宣传和行动中心的负责人。她说,连日的大会使代表们有些疲惫了,但消除对妇女歧视的目标却使大家孜孜不倦地工作着。连日来,许多妇女的声音已经在各种论坛中得到了充分表达。她说,尽管国际社会对妇女的权利已经有了公约,但人们还是在继续讨论着“妇女的权利是不是人权”的问题,这表明,我们追求男女平等的道路还很漫长。
来自多伦多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依布拉希马·弗尔说,我们正在讨论的《北京宣言》,在消除对妇女歧视方面会使我们的工作前进一步。妇女的人权应该在世界各地都得到承认,否则广大妇女将失去生存的根本。一些国家在承认《公约》的同时还留有保留意见,有的国家以公约同本国法律相违背为由,拒绝执行。因此,北京会议后,我们的任务还很重。
来自突尼斯、津巴布韦等国的一些代表参加了讨论,她们强调,要敦促各承认公约的国家,将政府法律同国际公约统一起来,以保证公约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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