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阅读
  • 0回复

以法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木冬·尼牙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9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以法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木冬·尼牙孜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新疆和平解放,新疆各族人民开始迈进当家做主的新时代。一九五三年九月,全新疆进行了首次普选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全面建立阶段。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日新疆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同年十月一日自治区正式成立,从而也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始在新疆全面贯彻实施。
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木冬·尼牙孜告诉笔者,四十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新疆得到了认真的贯彻。新疆每一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的比例,都要高于其人口比例。自治区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各行署专员、自治州州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县的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少数民族占百分之六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各类干部也由解放初期的三千人发展到一九九四年的二十六点九万人,占新疆干部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六点八。
阿木冬·尼牙孜介绍说,改革开放的目的是发展经济,发展经济必须以加强法制建设作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一九七九年以来,结合新疆实际,先后制定、批准、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法规性决议、决定一百三十九件,使自治区的各项事业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这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决议和决定,坚持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结合了自治区的实际,突出了民族特色。
与此同时,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大检查,改进和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阿木冬·尼牙孜举例说,近年在“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上,自治区各级人大层层实行监督,使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到了实处。
阿木冬·尼牙孜还介绍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审议决定了一系列事关新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促进了重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大检查,改进和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阿木冬·尼牙孜强调,今后,自治区人大将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步伐,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新疆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李德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