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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字商标注册不当被撤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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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3版(经济)
专栏:

  “杞”字商标注册不当被撤销
本报讯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裁定:四川宜宾杞酒厂的“杞”字商标名不符实,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而被撤销。
宜宾杞酒厂用“杞”字作厂名并用作商标名称,主要原因是该厂旁遍生“杞柳”之故。国家商标评审委认为:“杞”字用在滋补酒上,只能使消费者想到“枸杞”而不是“杞柳”,一般消费者也不会了解被申请人用“杞”作商标,实则是因厂旁遍生杞柳之故。据此,决定将四川宜宾酒厂注册的“杞”字商标予以撤销,并要该厂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唐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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