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请爱护公共场所(图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请爱护公共场所
(一)
黑山县委大楼前的县城中心广场,本是一块游憩胜地,却不时被一些人作为晾晒物品的场地,真是大煞风景(左图)。
辽宁黑山县 施晴
(二)
新宁县中心广场是城区4万居民的公共活动场所,然而由于缺乏管理,一些人常来这里学开汽车,将广场地面轧得坑洼不平(下图)。
湖南新宁县城建监察中队 王强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