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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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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戒“溺”
陈沙
溺,意为“淹没”,又引申为过分地无节制地沉迷于享乐。这里要议论的是第二个意思。过分地无节制地沉迷于享乐,必将消魂夺志。溺乃人之大忌,尤为各级领导干部之大忌。
欧阳修在《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曾叙述后唐庄宗李存勖起于忧患毁于糜烂之事,其中有两句警世之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前一句人们经常引用,而后一句每被人忽略。其实这一句更耐人寻味。勖乃李克用之子,初袭父封为晋王,灭梁后,即帝位,史称后唐。勖即位之初,严守父命,励精图治,可是大功告成之后,贪图享乐,沉溺酒色,致使人亡国灭,被其宠爱的伶人所杀。欧阳修为此叹曰,当其成功时,“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当其败亡时,“泣下沾襟,何其衰也!”“溺”之危害,可谓惊心动魄!
人,各有所好,各有其乐,健康正当的个人爱好和娱乐,不仅不应该制止和批评,而且应该予以提倡,应该为之创造条件。这不仅关系人之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关系人之全面发展。但是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度”,不宜无节制地沉湎其中。如果沉湎于声色犬马,沉湎于各种感官刺激,其危害就更大了。
领导干部尤其不宜“溺”。原因有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身负重任,国之所系,民之所系,要做的大事太多。如果沉溺于某种享受,势必因私废公,难以勤政,而且挥霍国资民财,败坏社会风气;领导干部手握重权,权力可以造福于人,也容易延祸于己,甚至祸及一方,祸及国家人民。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领导干部以“溺”为戒,是一场公与私、灵与肉的搏斗。我们的各级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以人民的利益为利益,人民的意志为意志。正因如此,才有力量,才能代表人民,团结人民,率领人民群众前进。所谓因公而正,因公而聪,因公而强;所谓无私、无畏、无敌,就是这个道理。一有私心,便难站正立直,便不堪一击。正如古人所言:“只一念贪私,便化刚为柔,塞智为昏,染洁为污”。溺从私来,所有徇私谋私的行为中,沉溺于享乐,对人最具杀伤力。因此金钱美女,花天酒地,往往成为异己力量瓦解我们队伍的重要手段。既然“溺从私来”,戒“溺”首先就应当戒“私”,就要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作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并非“苛刻”,古人云“欲路上事,勿乐其便而姑为染指,一染指便深入万仞”,是讲“私”之危害,“私”宜及早提防;“人欲初起处剪除,似新萌遽斩,其功夫极易”,是讲只要及早戒备,增强自身的抵抗力私之能除,私之易除。
戒“溺”戒“私”,最有成效的办法是到亿万人民变革现实的洪流中去,看看广大人民在想什么,做什么,爱什么,恶什么,想想自己的责任是什么,使命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果我们的干部都能以天下为己任,都能面对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世界,面对我们党所提出的跨世纪的宏伟工程,积极投身于这一前无古人的历史变革,我们就会有大的境界,大的气魄,大的作为,大的满足。在这种境界、气魄、作为、满足面前,一切声色犬马之乐都会显得卑微如秕糠之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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