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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辩证法考察和指导市场经济——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辩证法”理论研讨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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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1
第11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动态

  用辩证法考察和指导市场经济
——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辩证法”理论研讨会综述
艾斐
8月16日,山西省社联、广东省社联、山西省委党校和全国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会等单位,在太原联合举办了“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辩证法”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省市的70余名专家、学者深入地探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育和发展阶段与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现将这次研讨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关系问题。与会学者认为,我们所创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突出社会主义的特点和性质。这带有探索性和创造性。我们既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中闯出来,又必须走自己的路。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大厦,真正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发挥出来。有人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资本主义相结合。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制度和精神,而是一种体制和机制。它与社会主义的结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不仅有存在的内部条件,而且有存在的外部环境。西方市场经济虽然主要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但它在发展同时也借重于由私人资本衍化而成的社会资本和公有形式的资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主要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但同时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结合,是需要有一个相应的试验期和磨合期的。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能与性质问题。与会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能指以利益诱导来有效地规范各经济主体的行为,自动调节社会再生产的总量比例和结构均衡。这既克服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僵化模式和平均主义,又避免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和效益。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其性质必然是既允许追逐主体利益,又强调作出无私奉献;既提倡竞争意识和竞争行为,又强调遵守竞争道德和反对不正当与非平等竞争;既承认各利益主体追逐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法性,又通过那只看不见的手促进社会利益的悄然增长与壮大;既承认资源配置、技术占有、生产形式与产品推销上的市场化,又强调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既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既主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主张最终达到集体致富与共同富裕,等等。与会学者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能与性质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自身特点与优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形象问题。与会学者强调,市场经济并不是排斥和削弱政府的职能,而是要改变和改善政府对经济运行的驾驭机制和调控方法,尽管市场经济活动是多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的自主经济活动,其直接目标是市场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在经济效能原则支配下,市场经济中的生产、投资行为由决定于市场供求关系的产品价格、要素价格的相对变化所指引,并由此而形成供给为需求所推动,生产为消费所推动的机制与格局。这种机制和格局,不仅决定了市场经济内在的结构均衡能力和结构变化能力,而且能够保证资源配置的质量和形成与比较优势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但政府在市场行为中的巨大作用仍旧是不可忽视的。
与会学者指出,市场经济自身所具有的调节机制和功能虽然有效,然而也有限。要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运行实现健康、协调、快速,尚有赖于政府的调节作用。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既要肯定政府的调节作用,又要改善政府的调节功能和调节方式,即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集中控制,变为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市场开拓、产品开发、融资流通等的自组织功能。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不仅是相辅相成、交互发展的,而且市场的调节作用往往也是在政府的调节作用下进行的。显然,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是互惠互补的。政府调节是市场调节的前提与保证,而市场的充分发展所提供的日趋先进和完善的组织工具和技术,又为形成良好的、高效率的政府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提高政府调控的准确性、完善性和全面效能。
与会学者进一步强调,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府调控的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社会主义的优越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必须同时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与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唯其如此,它才能得到健康而快速的发育与发展。
关于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与会学者客观地分析了国企改革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但同时也认为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可以逐渐克服的,对搞好国有企业应充满信心,其关键是要把社会主义自身的优势和无与伦比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建立新的机制、体制,尝试各种方案、理论,制订各种政策、法规,进行各种探索、试验,都是十分必要的。但同时也要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发扬优良传统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我们不能离开这个基点。
与会学者较倾向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必须把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在“国家拥有企业的最终所有权,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企业的经营权以法人财产权为依托”的框架中。在讨论中,有的学者认为,一些国有企业效率不高,与改革方式方法上的欠缺有关;资源配置不合理,也是国有企业难以大鹏展翅的主要因素。有的学者强调,要振兴国有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公平的竞争。
这次研讨会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辩证法”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务实的切磋,既有对学术理论的阐发,又有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认真讨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特点、功能及其现实形态和发展趋向。大家认为,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育和发展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武器和工具,只有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唯物辩证法,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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