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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普遍展开民政部要求继续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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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1
第4版(要闻)
专栏:

  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普遍展开
民政部要求继续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新华社记者陈雁、本报记者翟启运报道: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工作经验交流暨城乡基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今天在北京开幕。
由民政部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情况和经验,表彰全国第一批村民自治模范县和城乡基层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在会上讲话指出,在农村基层建立村民委员会,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顺应农村改革发展趋势,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几次召开会议明确了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为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村委会组织法》,为全国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村委会组织法》的地方性法规。
多吉才让说,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是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过程中的创造,中央肯定了这一做法。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确定了示范县,多数县都确定了示范乡镇及村。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已在全国普遍展开。
来自全国各地的村民自治模范县的领导,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的代表,以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的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等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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