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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粮食要有防骗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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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赊销粮食要有防骗措施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近年来,在粮食产品买卖中,一些农民在不了解收购者的身份、姓名、住址、资信情况下,仅凭收购者或中介人的空口许诺,便轻易地让人将自己辛勤劳作的果实赊走。直到赊货人不再出现,中介人也矢口否认时,才知上当受骗。有的人起诉到法院,因没有足够的证据,只能自己承担败诉的苦果。
在此,我们提醒农民朋友在赊销活动中,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做法:
一是要同赊销者订立书面协议。在协议中要标明粮食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金额,由赊销人出具身份证件,并签字盖章。
二是要让赊销者在自己比较熟识或了解的人中提供有偿付能力的担保人,由担保人签字盖章,形成书面担保。
三是要标明付款时间及利息的多少,以避免因赊销者推诿、拖延还款时间而造成失去诉讼权的可能性(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有效诉讼时效为两年)。
有了赊销协议,一旦赊销者拒不还欠款,债权人即可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河南获嘉县人民法院陈和耀任之中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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