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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发出《意见》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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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发出《意见》
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
新华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在全体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任务,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意见》。
《意见》指出,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全新事业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针。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是规范党员言行的依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这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著作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整个学习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要扎实深入细致,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意见》指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照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联系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好三个问题:第一,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第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第三,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在改革和建设中建功立业。
《意见》强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在研读原著上下功夫,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联系实际,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力求用理论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党章学习活动,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厂、农村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要学好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著作的重点篇目和党章,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懂得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对从事不同职业的党员,要提出不同的学习重点和要求。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对于处于软弱涣散和瘫痪状态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得力干部帮助整顿,把整顿工作同学习活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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