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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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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0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
季音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里,播出了一则浙江天台一个刘姓老农民状告儿子不赡养老父的报道。这个七十多岁的孤独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栖居在一间极为简陋的草棚子里,晚年生活十分艰难。他有三个儿女,都在上海工作,但三人互相推诿,都不肯赡养老父,最后逼得老人只好向法院提出诉讼。我们全家人,都深深同情老人的遭遇,同声谴责这三个子女有悖为人道德的行为。我相信,大多数电视观众都会持相同看法。
赡养父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个基本精神,也早被载入我国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里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里也有相同规定,还提出子女不得虐待和遗弃父母。这就是说,赡养老年父母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也是法律明文规定必须遵守的。
但在这个问题上,现时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近日偶然翻阅商务印书馆一九八○年出版的新华字典,上面对“孝”的解释是:“儒家宣扬的反动说教,指对父母无条件地顺从。”看了这条释文,不由得使我想起十年动乱年代最吓人的罪名之一,即所谓“孝子贤孙”,它成了那年头一根打人的棍子。当然,那个荒唐年代已经过去近二十年了,但看来视“孝”为大逆不道的余威,还残存在某些人的头脑里。
“孝”是反动的吗?我以为对“孝”不能一棍子打死。不错,孝道的确是儒家学说的组成部分,一部历代相传的“孝经”,即为其代表作。如何对待儒家所倡导的孝道呢?儒家提倡的孝道中确有不少糟粕,例如孔子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主张父母去世后要坚持三年服丧。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这些封建糟粕当然要抛弃,实际上也早已被人们所否定。但儒家孝道学说中所包含的子女要孝敬父母与长辈的合理部分,却是应当肯定并加以继承的。事实上千百年来它已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成了维系家庭与社会和睦的一种凝聚力。对这份民族精神遗产,我们应当珍惜,而不应当抛弃。
三十八年前,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在《爱父母》一文中,曾对“孝”作了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说得非常中肯。他说:“人——从生到死即从小到老,中间是‘养人’——劳动力强壮时期;两头是人养——幼小时期和衰老时期。这是人类生活的自然规律,绝不因社会制度不同而改变。”谢老在文中深刻批判了某些人借口“孝是封建的”因而虐待老人的可耻行为:“不错,封建社会曾把养父母这件事涂上一些神秘色彩。它是利用人类热爱父母——‘孝亲’的自然伦理,要人民‘移孝作忠’。……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剥去孝字上的虚伪的强制的封建外衣,发扬亲子间的赤裸裸的爱,而不是说可以不养父母。”这段话说得多么好呵!
这些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滚滚洪流,西方的一些价值观与道德观,也泥沙俱下,输入了中国,形成了对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冲击。有些人拜倒在西方价值观面前,把金钱关系看成是维系家庭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唯一准则,把极端个人主义奉为天经地义。不少地方发生了不赡养父母,虐待老人的家庭悲剧;有些年轻人不尊敬老人,视老人为“包袱”,如此等等,这些显然不能说和西方价值观的影响毫无关系。如果说,十年动乱中的那种对“孝”的全盘否定,是从“左”的方面对我国传统道德的摧残,那么,如今西方价值观的侵入,则是从另一个方面对我们提出的挑战。对此,是不应当听之任之的。
老革命家谢觉哉在五十年代就发出呼吁:要在青年群众中“广泛地进行不同于封建社会的比封建社会高尚的爱敬父母的教育。”看来,这个教育在九十年代的今天,仍然大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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