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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利息转本金办法收息——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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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2-1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用利息转本金办法收息——不可取
近几年,银行、信用社的贷款利息越来越难收。一些基层银行、信用社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将结欠的利息转成贷款户本金的办法,作为完成收息任务的手段。这样做,弊端很多。一、用利息转本金的办法收息比较容易,致使银行、信用社不愿意花大力气去清收贷款利息;二、基层银行、信用社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追收贷款利息,一些贷款户有钱也不愿意还利息;三、把利息转成本金,势必增加部分信贷规模;四、利息转本金,给人造成一种贷款正常发放和能正常收息的假象,而实际上这些贷款利息分文未收;五、年年利息转本金,使贷款像滚雪球越滚越大,从而加大了贷款户还贷还息的难度。
广东徐闻县农业银行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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