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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七个法律及决定获通过乔石主持 通过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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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01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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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七个法律及决定获通过
乔石主持 通过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本报北京2月28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通过了7项法律和有关法律的决定后,今天上午在这里闭幕。128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由乔石委员长主持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分别以116票、116票和126票获得通过。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决定和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在今天的会议上被通过,决定提请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和选举。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决定了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最后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和有关决定任免名单。
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费孝通、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李沛瑶、吴阶平副委员长和曹志秘书长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李铁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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