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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教师住房“广厦工程”省政府与地市州签订责任书,确保二○○○年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八点五平方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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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四川实施教师住房“广厦工程”
省政府与地市州签订责任书,确保二○○○年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八点五平方米
据新华社成都3月15日电(记者杨全新)四川省政府日前与全省23个地、市、州签订了“广厦工程”责任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广厦工程”,以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四川“广厦工程”的具体内容是:到2000年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75%的总目标;在1995年至1997年3年内,重点解决特困户、无房户教职工住房问题,并使城市、县镇中小学教职工先达到家庭人均居住面积8.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75%的目标。在此期间,新建教职工住房1200万平方米,力争使教职工住房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住房水平。
为确保“广厦工程”顺利实施,四川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肖秧为组长的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在1995年至1997年3年间,省财政将安排6000万元资金投入“广厦工程”;本着扶持贫困、鼓励先进、考虑任务大小的原则,省上将根据各地规划目标和省定目标及教职工人数、经济状况等综合目标,按投资总量的5%至10%承担投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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