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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安总相依——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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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17
第1版(要闻)
专栏:两会述评

  国泰民安总相依
——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社会治安
本报记者严泉兴苏宁闻佳平董建勤
“用热火朝天、日新月异来形容今天的生活一点也不过分。”在海南岛土生土长、又亲眼目睹琼岛巨变的海南大学农学院院长符气浩委员说,“作为社会普通一员,我希望能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来消化和享受今日的幸福生活。”
面对天安门前川流不息的人群,也许符气浩委员道出的正是这些行色匆匆为事业、工作和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的共同感受和希冀。
  稳定的保证
谈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时,出席“两会”的许多代表和委员认为,改革是要探索和建立使国家经济良性运行的机制,发展是要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创造物质条件,而稳定则是使改革有秩序、发展有效益的重要保证。稳定的社会环境,既包括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也包括人民安居乐业的治安状况。有的委员说,只有长治,我们这个奋起的民族才能走向强盛;只有久安,我们的国家才能走向富裕。目前,我国政治局面稳定,但一些地方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回避。社会治安状况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一个问题,也是这次“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中国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孙柏秋委员说,如果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恶性案件增多,闹得人心惶惶,人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改革开放事业,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符气浩委员对此有更为切身的体会。他说,前几年,海南社会治安状况一度比较混乱,既影响了海南的开放形象,又破坏了海南的投资环境,很多外商望而却步,有的还撤走投资。近几年,海南花大力气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好转了,外商增加了安全感,投资才又热了起来。
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中,却还存在着一种模糊认识,自觉不自觉地把社会治安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以为抓了社会治安,打击了刑事犯罪,就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不敢或不愿理直气壮地抓社会治安。对此,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指出,我们当前要一手抓好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条是要搞好社会治安。社会治安好了,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经济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有力的措施
199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出了扎实的脚步:
“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已成为许多地方领导的政治责任目标。人大代表、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颜永盛说,“火车好坐,衡阳难过”,这是前几年流行的一句话。现在情况不同了。从我开始,层层领导签订了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了市县乡三级治安网络。乡村有村规民约,市民要有普法合格证。目前,我们正在广泛开展建设社会治安模范市活动,使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改善。
1994年公安机关加大了“严打”力度,加强了治安行政管理。据政协委员、公安部副部长蒋先进介绍,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6万起,比1993年增长10.4%,侦破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捣毁了一大批犯罪团伙,抓获了数万名负案在逃罪犯,依法查处了大量“黄、赌、毒”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社会治安进一步恶化的局面。(⑴⑵)
去年,全国法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流氓、贩毒、拐卖妇女儿童和破坏生产建设设施等犯罪,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8万多件,比上年上升19.75%。依法处理了大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非法集资和有关股票证券、山林水利、房屋拆迁等案件,消除不安定因素。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加大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工作,重视做好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一些影响稳定的事件。
近年开始在全国推广的巡警制度,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人大代表凌福根,政协委员、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所所长曹文宣认为,这是以“动”制“动”,既增强了人们的安全感,又密切了警民关系。
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是搞好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因素。最近,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三部法律,在代表和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西南农业大学教授毛炳衡委员认为,使执法者受到法律的约束,可以大大减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这样执法者才能取信于民,法律也才能取信于民。
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接报刑事案总量下降的有12个。对19个省市的1666个县(市)的社会治安情况调查结果:社会治安好的975个,占58.5%;一般的有566个,占34%;差的125个,占7.5%。这表明,全国大多数地区社会治安基本稳定。
  共同的责任
社会治安本质上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蒋先进委员认为,社会治安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只能用综合治理的方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法部门认真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地方领导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发挥群防群治的传统;公民个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所有这些都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许多有识之士对此已形成共识,并开始付诸实践。扬州市委书记李炳才代表介绍,“我们计划用5年时间实施治安‘固本工程’,标准是:法制教育社会化、防范控制立体化、治安管理规范化、基层组织完备化、制度建设系列化。同时,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占我国人口总数80%以上的广大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不少地方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江苏代表、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介绍了他们的作法:“三守”(守法、守信、守约)、“三次”(违犯乡规一次教育、二次罚款、三次辞退)、“三无”(基本无刑事犯罪、无赌博、无迷信活动)。
代表和委员们还指出,对于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尤其要注意加强综合治理。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同时发挥着保证社会稳定的作用。因此,做好亏损企业的扭亏增盈,妥善安置下岗人员,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是各级政府必须注意做好的工作。
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犯罪活动的力度,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改善。许多代表和委员认为,只要我们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通过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国泰民安的美好景象就一定能出现在神州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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