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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揽储为何难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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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3-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高息揽储为何难禁?
编者按: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擅自提高存款利率,借以吸引储户,这种现象并非武汉市所仅有,有的地方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本版刊登的这封来信旨在剖析高息揽储禁而难止的原因,进而探讨治理对策,对各地金融部门和有关决策机关当不无启示。
实行统一利率是国家的既定方针,各地金融部门必须坚决执行。那种置国家的金融政策于不顾,自立章程,另搞一套的做法,不仅会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建设的大局,就某个具体的金融单位而言,也不利于其自身的健康发展;同时,还会诱发多种经济犯罪活动。
希望仍在从事高息揽储活动的单位,能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为己任,尽快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
                 
去年以来,湖北武汉市虽然在整顿金融秩序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少数金融单位仍在违规高息揽储。他们由公开转向隐蔽,采取贴水、回扣、给劝储费、馈赠实物以及跨地区到其他行政辖区内的单位摆摊设点等手法招揽储户,一年期的存款年息有的高达20%。仅去年上半年,武汉市人民银行就处理了异地机构来汉违规高息揽储金额达160余万元。此外,一些单位还利用商品房“拆零销售”和国库券回购等变相高息集资。这些违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法制观念淡薄,银行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实行利率管制了,有些专业银行实行储蓄经营承包责任制,只考核增储任务,不考核吸储成本,甚至根据储蓄存款完成多少重奖重罚,于是基层银行便采取抬高利率的手段去保存款。
社会资金供求矛盾突出,驱使企业和银行以高息争夺存款。社会非法高息集资减少了银行信用资金来源,导致储蓄存款下降,迫使有些专业银行不得不以高息揽存吸储。
物价居高不下,人们储蓄增值意识强烈。去年以来,武汉市的物价指数一直维持在两位数以上,现行的储蓄存款利率实际上是负利率,银行执行的单一利率不能满足储户增值的要求,这就造成了同一地区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利率争夺战。如通山县工商银行前年到武汉邮科院以一年期14%的高息收存职工存款159万元,去年又以暗记方式开出年息高达20%的新存单,使该院联办储蓄所存款急剧下降。
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储蓄大战”、“利率大战”的结果,使银行存款大起大落,存款大搬家。去年一季度武汉市“储蓄大战”最火热的时候,全市储蓄存款大幅度滑坡。同时由于许多高息揽储单位都采取回扣、暗记和假帐等手法,帐务不公开,很容易产生贪污问题。纠正高息违规揽储行为,应采取以下防治对策:
建立储蓄利率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各审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稽核时,要把执行利率政策作为监督内容,审查有无高息揽储、扩大成本和高进高出、违法违纪等行为。设立违反储蓄利率政策举报制度和监督电话。
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储蓄管理条例》。人民银行查处高息违规揽储要以法律为准绳,发现问题,坚决处理。
严格内部管理,健全约束机制。最近,武汉市人民银行与市各专业银行及邮政储汇局、信用联社、保险公司共同签订了《武汉市利率管理同业公约》,这是促使各金融机构自觉遵守国家利率政策,加强自我约束,建立自律机制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另外,在推行储蓄经营承包责任制时,既要考核增储任务,又要考核储蓄费用率,实行内部资金计价,严格成本管理。
加强宏观调控,为发展储蓄事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当前要集中力量逐步转变居民“储蓄吃亏”思想和货币贬值的预期心理。稳定物价,大力宣传开展长期保值储蓄,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
           湖北武汉市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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