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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的连锁商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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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16
第1版(要闻)
专栏:

  发展我国的连锁商业
本报评论员
发展连锁经营,是我国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改革,也是建立现代流通产业的客观要求。
连锁经营最早在发达国家兴起,至今已有130多年历史。在发达国家,连锁经营取得普遍成功,一般都占市场销售份额的1/3以上。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引进了连锁经营。根据国外经验,一个国家人均年收入达到250—600美元水平时,连锁商业就开始发展。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3179元人民币,约折合370美元。现在,沿海一些大城市已经出现了一批连锁商店,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连锁经营之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最根本的原因是连锁经营以其新的经营特点,适应了现代大工业发展的需要。首先,连锁经营具有规模优势,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形成群体合力;其次,它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了专业化分工,科学合理地组织了商流物流,从而使商品流通费用下降,降低了商品的售价;再次,它密切了生产和消费的联系,增强了市场经济下企业的计划性和预见性。连锁经营的实质,是把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的原理应用于流通领域,通过“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统一化、系统化”,达到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流通费用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体制改革进展很快,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流通体制。同时要看到,我国流通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商业网点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经营效益差;国有批发企业原有的组织形式基本上已“线断网破”,市场占有率下降;国合商业经营方式单一,技术装备落后,等等。连锁经营的发展,将为我国流通结构的重组,流通方式的调整和国合商业的改革,注入新的现代化经营机制的活力。通过零售为主导的连锁经营,把大量分散经营的国合零售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机制联合起来,联小为大,就可以避免无序竞争,发挥规模效益,更好地发挥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发展我国的连锁商业,要把握住它的基本特点,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运作,切实保证这一新生事物的规范发展。同时,要根据我国国情,量力而行,把发展连锁的重点放在以销售居民食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的超级市场和便民商店上,放在生产供货条件、基础设施、商业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
需要指出的是,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形式,其引进和发展应是企业行为,应该通过运用市场手段来完成。在发展初期,政府部门加以扶持和帮助是必要的,但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不顾条件,一哄而上。否则,会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对连锁经营的发展也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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