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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查研究 促进法规出台各级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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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深入调查研究 促进法规出台
各级工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楚保平)我国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各级工会组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反映职工要求,特别是他们经过深入调查后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福利制度、富余人员的安置、缩短劳动工时、工资分配、住房制度改革、劳动用工等许多建议,都受到重视,许多内容被采纳。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参与了《劳动法》、《社会救济法》等8个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尤其对10多个《劳动法》的配套法规提出了系统意见,促进了法规的尽快出台。他们参与制订了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费用。
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是使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各地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时,还创造了职工代表视察制、民主测评干部、民主审计、民主质询、民主议政、签订共保合同等其他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和方法。尤其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推选职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等,拓宽了民主管理的领域。为保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避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利益受损,各地工会参与了全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实施工作。山东、河南、北京、天津、福建、大连、抚顺等地这一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新路。在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方面,目前全国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15万个,工作人员近80万人,调解实现率为70.5%,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职工的利益,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
工会组织还积极创办职业介绍所,为失业和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创造条件。1988年上海市成立了第一家工会职业介绍所后,全国总工会及时总结经验向各地推广。据全总统计,截至去年底工会已成立职业介绍所112个,介绍失业职工再就业7.8万人,培训失业职工近78万人次。全国30多个城市还开办了各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和扶贫解困贸易市场,安排近50万下岗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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