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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一俊”遮“百丑”——上海市黄浦区纪委关于先进党员违纪状况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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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5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剖析与思考

  莫让“一俊”遮“百丑”
——上海市黄浦区纪委关于先进党员违纪状况的调查
黄浦纪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上海市黄浦区纪委对近几年来曾荣获各类先进称号的党员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的状况作了调查,从中提出了一些值得各级党组织重视的问题。
自1990年至1994年8月,该区共受理党内违纪案件133件,处分党员133人,其中近年来曾获得市、区、公司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党员有44人,占总数的33.08%。这些先进党员违纪案件中: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有30件30人,占68.18%;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的案件有9件9人,占20.46%;其他错误的案件有5件5人,占11.36%。属大案要案的有13件,有9人受到刑事处罚,最重的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有26人,占59.09%。
分析他们失足的思想轨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盲目攀比,心态失衡。这些人在新形势下,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心态失衡,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地位、贡献、能力并不比别人差,而得到的报酬则不比别人多,他人能干,我为啥不能,于是对腐败现象从看不惯到效仿,甚至变本加厉,铤而走险。如原区“三八”红旗手、银商大酒店总经理金蓓娟,因贪污受贿7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13年。她在反省犯罪原因时说:改革开放以来,我看到社会上的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捞钱致富,特别是我主持酒店日常工作时,碰到不少“人为”的难题,对此,开始感到很反感,后来见怪不怪,慢慢地产生了“吃亏”想法,认为“别人可以用权搞钱,为什么我有权不能用呢?”
(二)居功自傲,忘乎所以。他们在荣誉面前沾沾自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听不得半点批评,对组织的忠告,视作耳边风。在财贸系统有一定知名度的先进人物、区钟表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钟震声就是这种类型之一。他陶醉于一片赞扬声中,总认为自己工作有成绩,对上对下都有所交代,因此在生活上不能太“亏待”自己。于是就利用手中权力,追求享乐,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法纪观念淡薄,是非不分。他们误以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是个人随心所欲,捞取好处的机会。如原区百货公司先进工作者、崂山商场家具部主任徐培华,她在法庭陈述中曾叹道:我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滑坡,是非不分,在社会上一切向钱看,“回扣风”、“捞外块”的思潮冲击下,忘记了共产党员的职责,产生了“一切交给党安排”是十分“吃亏”的错误想法,自以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乎对中心组学习,借口推脱,搞不正之风之事,津津乐道,乃至断送前程悔恨终身。
(四)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他们凭自己的知名度来掩盖违纪视线,作案手段与一般相比,更老练,更狡猾,难于发现。这些人中,不少在第一次违纪时,由于名誉、地位和害怕案发受到惩处的恐惧心理,曾经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但他们抱着侥幸心理,在强烈的物质占有欲的极端个人利己主义支配下,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冒险作案的金额越来越大,以致不能自拔。
综上所述,对先进党员教育的特殊性不可忽视。一个共产党员被评为先进后,并非是进入了“红色保险箱”,他们确是人们的榜样,但同样面临着新的考验,他们的事迹虽然平时在教育着别人,而他们自身也是一名被教育者,也需要不断“充电”或“加油”。因此对他们的教育更具有特殊性,不能以一般的方式,更不能因他们是先进而放任不管。响鼓重捶,木鱼常敲,应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思想上的误区,提高先进党员素质,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和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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