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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明好法官——记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尔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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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今日劳模

  清正廉明好法官
——记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尔钺
浪文
一位普通农民的儿子,凭着对党的一片赤诚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一位羊倌,成长为一名备受土族人民尊敬爱戴的法官。他就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尔钺。
公生明,廉生威。胡尔钺秉公办案,严肃执法的事迹在当地是出了名的。他生长在互助,工作在互助,在父老乡亲的眼皮底下做官不易,做法官则更不易。他坚持过好三关:即亲情关、乡情关、人情关。在法院工作二十余年,说情者有自己的亲戚乡邻,也有同事、朋友,甚至有不少是自己的上级和领导,在人情和法律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有人夸他是位秉公执法的好法官,也有人骂他是不近人情的“犟板筋”(方言:太执拗之意)。然而他深知,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绝不能拿法纪换人情。
1983年“严打”开始后,胡尔钺的亲家之子赵某因犯盗窃、流氓罪被起诉到法院。当时,胡院长的儿媳过门不久。亲家找到胡院长说:“亲家,这次我儿子犯了罪就全托靠你给帮忙了”。胡尔钺回答:“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你儿子的事情,法院肯定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第二次,亲家又找到胡尔钺明确表示:“我儿子犯了罪,不判刑不可能。权在你手里,少判几年总是可以的吧。”胡尔钺对亲家耐心地说:“我们亲戚归亲戚,这是我们私人之间的事情。我怎么能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枉法呢?”结果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
1984年,当时的一位县领导的儿子马某因犯流氓罪被起诉。这位县领导曾向县委推荐将胡提拔为副院长。凭着这层关系,他找到胡尔钺要其“关照”一下犯罪的儿子,胡尔钺听后对这位“有恩”于他的老上级说:“你是懂法律的,对于罪犯,法院只能依法办案。党把我派到法院院长的岗位上,我只有维护国法的职责,没有徇情枉法的权力。”硬是把这位老上级顶了回去,对其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1985年他任院长以来,注重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对极个别违法违纪干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1980年以来,先后查处违法违纪干警9人,有效地制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从1989年至今,全院73名干警中无一人违法违纪。
胡尔钺不仅自己始终坚持廉洁自律,而且倾注了极大精力抓好全院的反腐倡廉。首先是抓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大会小会讲廉洁;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1990年以来一直坚持实行干警廉政登记制度,每月填报一次(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由个人和庭室负责人签名负责;三是随时表扬好人好事,形成一种“正气有人扶,歪风有人压”的良好环境。在他的带领下,全院上下廉洁奉公、秉公执法蔚然成风。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来,县法院干警共拒礼拒贿达450余次,拒收现金及礼品折价3万余元。历年执法大检查,从未发现一件“人情案”、“关系案”或“金钱案”,被群众誉为“信得过的法院”。
胡尔钺以他坚强的党性、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获得了土族人民的信任和爱戴,当地干部群众一致称赞他是土族人民的好法官。(附图片)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尔钺(右)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并将反腐倡廉、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作为大事来抓,在亲情关、乡情关、人情关面前他要求大家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情。多年来,该法院被群众称为“信得过的法院”。 新华社记者 王精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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