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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音像事业迅速发展盗版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北京国际唱片版权保护座谈会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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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4-26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音像事业迅速发展
盗版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北京国际唱片版权保护座谈会举行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曲志红)由中国音像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北京国际唱片版权保护座谈会”今天在此间举行,这是我国唱片界参与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性交流活动。
来自国际唱片业协会主要成员单位的66位代表和中国音像协会邀请的25家国内会员单位及我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共200余人,将在这次为期4天的会议中,就国内国际唱片业版权保护的现状、前景、对策和唱片业新技术的发展及中外唱片界的合作等问题,进行广泛的探讨和交流。
中国的音像事业在近十年间迅速发展。新闻出版署音像司司长谢明清在今天的发言中介绍,我国现有200多家音像出版社,10万多个销售、租赁和放映点遍布城乡。自1991年以来,每年出版音像制品5000余种,销售达2亿盒(张)。每年进口音乐制成品2000多种,引进版权出版音像节目300多种。
我国音像市场的巨大潜力,已引起国内外音像界的广泛兴趣。同时,版权保护问题也日益令人关注。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化鹏就我国版权保护、特别是对音像制品的版权保护进行了阐述。他说,在199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录音录像作者及制作者的权利,我国还加入了一系列国际版权公约组织。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版权保护的力度。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盗版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收缴的激光唱盘约200万张,一批生产侵权制品的单位受到处罚。他认为,猖獗的盗版行为目前已基本得到遏制。
我国的民间组织,也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反对盗版的行动之中。拥有185个会员单位的我国唯一全国性音像行业组织中国音像协会,创立伊始,就将保护音像制作者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并为实施版权集体管理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会长刘国雄表示,主办这次国际性活动的目的,也是为了帮助会员单位及其他音像单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同行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音像著作权保护水平。
在今天的会议上,国际唱片业协会亚太地区总裁饶锐强等,对国际唱片业协会版权保护的情况、运作情况等作了介绍。一些国内外音像制作单位还就各自的生产情况和合作意向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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