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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还社于民还权于社为农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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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5-13
第2版(要闻)
专栏:

  陈俊生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还社于民还权于社为农服务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记者施明慎、赵志文报道:国务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筹建组负责人陈俊生,今天在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核心是还社于民,还权于社,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
陈俊生在回顾40年来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历程时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是1954年召开的,此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次同国营商业合并,是时隔40年才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主要原因。多年来,供销合作社为保证农村市场供应,促进农业生产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向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朝着建立以骨干产品为龙头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多功能、一体化服务体系方向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陈俊生指出,40多年来,供销合作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自强、竞争、联合、服务的创业之路,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就是:必须充分认识到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坚实基础,供销合作社是农村稳定繁荣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的为农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的观念;必须加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群体优势。
陈俊生在报告中提出了供销合作社今后工作应主要遵循的十大指导方针:要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还社于民,还权于社,争取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切实搞好综合服务,努力向农村综合服务组织的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产业化经营,创办农产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强化民主管理,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重大决策要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要实行民主监督;与农民群众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坚持对社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方针,把为社员服务放在首位;要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形成以县联社为中心、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村级服务组织为前沿的综合服务体系;要更好地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搞好棉花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供销合作社的各类企业要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依法自主经营;要下大力量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积极稳妥地按经济区调整基层社建制,提高规模效益;要加强国际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要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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