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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来国家逐步统一掌握粮食 全国城乡人民获得很大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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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01
第2版()
专栏:

四年来国家逐步统一掌握粮食
全国城乡人民获得很大利益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重大的粮食工作十分重视,逐步加强粮食收购和供应工作,改变了在解放前粮食被地主、官僚资产阶级、以及奸商等操纵下“春贵秋贱”残酷剥削农民的不合理状况,使我国粮食工作面貌一新,城乡人民获得很大利益,证明了由国家统一掌握粮食,好处是无穷的。
四年来,国家为了满足农民出售余粮的要求和保证粮食供应,大力开展了粮食收购工作。以一九五零年国家购粮数量为一百,一九五一年增加为二百,一九五二年为三百五十点三二,一九五三年为四百二十四点四。同时,国家还合理地逐步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据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直接掌握的粮食市场的统计,以一九五零年各粮种平均收购基价为基数,加权平均计算,一九五一年提高了百分之十七点七三,一九五二年提高百分之二十二点七二,一九五三年提高百分之三十一点八八。国家各项购粮措施执行的结果,使农民的余粮都有了销路,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山区等交通不便地区,解放前经常有大批余粮不能外运,影响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和生活的改善,解放后国家大力进行收购并加强调运,使当地农民得到很大利益。如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二年,国家付出巨大运费,从甘肃省庆阳专区调出农民余粮三千七百八十余万斤,收购价格又比当地粮价为高。该专区按每年调出余粮一千二百六十余万斤计算,每年当地农民即增加收入六、七十亿元。就是在其它地区,由于国家收购价钱公平合理,也使农民摆脱了奸商的剥削,增加了收入。如江苏省松江县农民在解放前做一套单衣,一般要用两石大米,去年秋季只要用一石大米;解放前当地农民用一斗大米只能换一斤火油,去年秋季能换到五斤。另外,东北各省和关内许多地区的国家粮食部门还向农民预购粮食,帮助农民解决了“青黄不接”时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并避免遭受奸商“放青苗”等的剥削。安徽省含山县铜城闸一带的农民,一九五三年秋在得到国家预购粮食的订金后,立即退还了投机奸商的“青苗”钱,每百斤稻谷即免受奸商二万二千余元的剥削。
在粮食供应方面,几年来由于城市、工矿区、经济作物区、林区、牧区的不断发展,加上灾区和农村缺粮户的需要,全国每年约有两亿多人口需要粮食供应。一方面是供应的面很广,另一方面,很多地区,需要粮食数量增加又相当快,同时国家粮食部门经营粮食的比例又逐渐增加。以一九五零年国家粮食部门销售粮食数量为一百,一九五一年增加为一百八十八点七六,一九五二年增加为三百六十一点二五,一九五三年又有增加。在城市、工矿区,据北京、天津、鞍山、本溪等十四个大城市和工矿区的统计,国家在一九五三年供应的粮食,比一九五零年增加了百分之一百八十三点八四。在经济作物区,据各主要产棉区的统计,一九五二年国家供应粮食的总值,达中国花纱布公司所投放购棉资金的百分之五十点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用国家的力量进行统筹调度,其它任何办法都不能保证粮食的充分供应和粮价稳定。至于在林区、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当地人民历来受投机奸商等高价出售粮食的剥削。解放后,国家粮食部门在这些地区不断增加售粮点,扩大供应面,用合理的价格供应粮食,使当地人民获得很多利益。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中的猎户反映:“过去不法奸商用一袋面粉换我们十五张灰鼠皮;现在国家供应面粉,只要四张皮就能换一袋面。”
四年来,由于国家逐步统一掌握粮食,加强粮食收购和供应工作,并规定和掌握了合理的粮食价格,我国粮食工作的面貌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首先是,稳定了粮价,并扭转了解放前新粮上市时粮价猛跌,以致“丰收成灾”、“谷贱伤农”,和“青黄不接”时粮价猛涨,消费者受到很大损失的现象。解放前,粮食大部分被地主、买办阶级和奸商掌握起来作为投机、剥削的工具,和反动统治的恶性通货膨胀结合,就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成为物价波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从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开始到一九四八年八月伪“法币”宣告破产的十一年间,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区的物价上涨了六百万倍,粮价波动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中央人民政府刚成立不久,部分地区的不法奸商还曾进行过较大规模的粮食投机活动。如一九五零年初,上海市投机奸商曾一度掀起了“一日三变”的粮价涨风,牵动了整个市场的物价,经过国家从西南、东北调运到大批粮食,奸商投机活动被迅速打击下去。以后,由于国家进一步统一掌握了粮食,几年来全国粮价基本上是稳定的。以一九五零年三月全国物价开始稳定时,全国主要市场粮食批发价格类指数为一百,同年十二月为七十六点六一,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为八十八点二九,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为八十八点二四,一九五三年十月为九十六点八六。这样就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证了全国各种物价的稳定。
在解放前,由于奸商投机操纵,粮价还有过大的季节性的波动,这就是不合理的粮食季节差价。一九四一年到一九四二年,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区的粮食季节差价平均为百分之五十上下。解放后,由于国家在粮食上市时用合理的价格大量收购,奸商“压价收购”的投机活动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粮价猛跌,“丰收成灾”、“谷贱伤农”的时代已成为过去;同时由于国家大量掌握了粮食,投机奸商基本上已不能操纵物价,“青黄不接”时粮价猛涨的现象基本上也已停止。据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直接掌握的粮食市场的统计,以各粮种加权平均计算,
一九五零年粮食季节差价为百分之二十一点七六,一九五一年为百分之十八点九九,一九五二年为百分之十六点九一,一九五三年将更为缩小。其中收购原粮的价格逐年提高,而成品粮的出售价格,由于各地粮食部门积极改善经营管理,逐年降低商品流转费用,减低加工成本,因而逐渐下降,这样便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使城乡人民得到很大的好处。
其次,支援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人民战胜灾荒,改变了解放前一遇到自然灾害,就要饿死大批灾民的现象。四年来,我国部分地区还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由于国家大力调运粮食支援灾区,受灾地区都基本上实现了“保证不饿死人”的口号。如一九五三年春季,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省部分地区遭受霜灾后,国家从西南、东北等地向灾区大量调运粮食。全国各地第二季度调往上述地区的粮食,约占中央粮食部全季调粮数量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一三。甘肃省为了支援灾区,调运了六个专区三十个县的余粮,由起运地到集中地,有的路线长达五百公里,使用了火车、汽车、大车、手推车、毛驴、骆驼以及人力背挑等一切运输力量。这些粮食运到灾区以后,除了无代价地发放救济的部分外,都按当地既定的牌价或更低的价格进行供应。由西南区调到河南省的玉米,每斤国家要贴钱十五元左右。河南等地许多灾民得到粮食以后,感激地说:“毛主席比亲娘还亲,一听说咱这里遭了灾,就从几千里路以外往这里运粮。要不是政府运来粮食,像解放前那样,真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呢!”
第三、扭转了我国长期以来粮食人口的不利形势,并在统一调度和粮食增产的基础上有了一定数量的必要输出。解放前,由于农业生产力的破坏,和反动政府不能对全国粮食进行统筹调度,我国这样一个出产粮食的国家,历年来都有大量粮食进口。每年沿海城市大量进口洋米、洋麦,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省却经常有大批余粮不能外运,有严重的“谷贱伤农”的现象。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后,一面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一面大力统筹和调度全国的粮食,一九五零年全国进行大规模的调粮工作时,从四川省调出余粮七万五千吨,以后每年也有一定数量的外调。福建、贵州、广西、甘肃等省交通不便地区,历来有大批所谓“死角粮”,人民政府都有计划地加以调运,不能调度的商品粮(所谓“死角粮”、“难运粮”)已逐年减少。结果,几年来我国不但不需要进口粮食,还有了一定数量的粮食输出,为工业建设增加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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