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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厂商欺骗顾主应受制裁——读者来信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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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3-0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私营厂商欺骗顾主应受制裁
——读者来信综述
本报收到很多东北地区的读者来信,揭发四川省万县市术联、建国、光荣、建华、和平、八一等不少私营制革厂的欺骗顾主行为。去年八、九月间,这些私营制革厂向东北各地很多厂矿、学校、机关散发承揽订货的宣传单,夸说他们制造的皮鞋价廉物美,而且交货迅速。因此,不少工人、革命军人、机关干部、学生等就被骗汇款订购。这些制革厂收到的大批订货超过了本身的生产能力,有的还把订款挪用了,因而大批订货拖延不能交付,制出的皮鞋也因偷工减料而质量低劣。如辽东省革命残废军人总校霍云来信说:“我们的鞋款汇去了三个多月,现在时届严冬,结果还是不见皮鞋寄来。有一部分革命残废军人因而冻伤了脚。”东北清原宋子武来信说:“我们订购了棉皮鞋,可是一直没有寄来。东北的冬天特别寒冷,我们勘探工作者每天都在山野里面临着风雪工作。私商的这种欺骗行为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他们一致要求人民政府制裁这些不法奸商。
经本报把这些情况反映给万县市人民政府,万县市人民政府已经对这些制革厂的欺骗行为作了如下处理:责令各户私营厂赶制一部分订货,并将超过本身生产能力的订货款退回;组成工作组对各私营厂的原料、成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决定今后私营厂的成品由中国百货公司万县市采购供应站统购;对严重违法的和平、建华两厂的资本家逮捕法办。
函购业务是一种越区推销的性质,不仅会打乱国营商业的供应计划,造成不合理的运输,增加流转费用;而且会使有些投机奸商乘此牟取暴利。这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不利的。因此,各地人民政府应该制止私商办理函购业务,对他们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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