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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实的新闻与“客里空”之揭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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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9-01
第4版()
专栏:

  不真实的新闻与“客里空”之揭露
晋绥日报编辑部
 (一)从“女游击队长李桂芳”谈起
在我们编辑工作中,存在着极严重的缺点,首先就是在处理稿件上,不够认真负责,不够严肃慎重,缺乏反复研究的精神。因此,虽然有许多新闻通讯,编辑确实是很难判断其真伪的,但是由于我们的疏忽,粗枝大叶,有不少的“客里空”或比“客里空”更坏的新闻通讯,被刊登在我们的报纸上,还有不少新闻通讯,是被编辑改错了的,以致使真实新闻变成不完全真实的。这使我们的读者受了骗,使党报遭到很大的损失。
女游击队长李桂芳,原是一个拆烂污的女子。
把地主张顺鸿的女儿,吹嘘为纺织生产模范。
去年五月二十六日本报副刊,刊登了一篇“女游击队长李桂芳——绥远人民抗战故事”,这一天的报纸到达绥蒙之后,幸经当地党委,将其扣留未发。这是一篇完全撒谎的通讯。这篇通讯的作者成青昭,在某旅工作,现在尚给战斗报写稿,他把一个拆烂污的女子,竟报导为女游击队长。这事发现后,我们曾寄信追究过,但始终未得到回信,这也许由于当时战争原因,函件遗失,但我们却再未追究下去。这说明了我们对这样严重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作者为什么要这样颠倒是非?最近我们又写信去问,希望作者向党报有负责的声明。就有知道这件事情的底细的同志,也希望能告诉我们!
正是因为我们没有拿对人民、对党报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对待这一问题,对“客里空”或比“客里空”更坏的严重性重视不够,这以后,虽然在“通讯研究”上,不断的揭发与号召揭发不真实的新闻,但报上依然登了不少的不真实新闻,而且有些是同“女游击队长李桂芳”一样的十分严重。如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本报二版“临县张家湾抢收”一讯,作者艾柏,当时在临县县委任宣传干事,是本报的通讯员,现在太岳某纵队当记者;这条消息中,对地主张顺鸿的女儿张焕爱吹嘘了一番,说那女子“一边织布,一边看场,织机一停就又跑到场上摆起@”。这次土地改革中,该村老乡供给工作团同志的材料,揭穿了艾柏这一报导,其动机是恶劣的。据说:艾柏被派到张家湾,调查所谓“侵犯中农”的情形,他一去就住在地主张顺鸿家里,帮助该地主夺回群众清算斗争果实,硬说该地主是一个“中农”。他之所以尽力帮助地主,反对群众,就是因为他看中了地主女儿张焕爱,要合她结婚,以后因群众反对结婚才作罢。而这天的报纸到达该村,引起群众对报纸很大不满。
李宏瑞原为日特恶棍,竟表扬为人民的英雄。
四月二十一日本报一版,“李宏瑞当众伏法”一讯,当我们接到后,非常吃惊。李逆为汾阳昌宁宫人,曾充日寇警察,便衣特务。于日寇投降后,混入我地方武装,杀人抢劫,强奸妇女,破坏革命,罪恶昭彰,三月二十七日,经七分区机关部队及驻地群众公审后枪决。
但我们的报纸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与十二月二十七日四版,曾发表过对李逆表扬的通讯,第一篇题目是:“李宏瑞和他的武工队。”另一篇是:“李宏瑞又建奇功”,把李逆写得好象一个人民英雄。我们立即写信给作者“谷曼”——吕梁新华分社记者,谷同志已回信,对此已有所检讨(原信另发表)。这又是如何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事啊!
最近对于“客里空”与比“客里空”更坏的人,已引起了读者较普遍的注意,并已收到不少口头和书面的揭发材料,有的正在作必要的调查研究,有的准备写专文发表。下面先发表一批,同时希望大家继续大胆的揭露,不管过去的或现在的,如果能将其不真实的原因,及其动机或“客里空”式的思想作风,一起详细揭发出来,更为欢迎(编辑改错的亦希尽量揭露)。今后报纸拟陆续刊出这些材料,以引起大家的警惕注意。
〔二〕关于杨椿:“地主杀人要偿命”的来信编者同志:
六月十四日晋绥日报四版上署名杨椿的“地主杀人要偿命”一文,其中有两件事情是不符合事实的报导:(一)按该文第十二行“……带到旧兴县政府(按指阎锡山旧县政府)后,旧兴县县长即判这六人为抢刘浩生主犯,除放回刘子仁、刘拖儿外,其余王竹、贺占贵等四人都被枪毙在临县城北门外。”真实情形不是如此,按刘子仁、刘拖儿两人当时确被枪毙并未放回;另郝家坡群众被枪毙四人,除刘子仁、刘拖儿外,尚有王竹、薛东生二人,其中并没有贺占贵,贺系当时被捕人之一,但未被枪毙,现在还健壮的活着,并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工作。
(二)又按该文中第十八行:……并把这个杀人犯刘浩生送民主政府依法惩办,要他偿命。按该恶霸地主刘浩生经群众斗争后已扫地出门,暂时送往县民主政府扣押的不是刘浩生而是他的儿子刘荣昌,因刘荣昌是杀人主谋凶犯,现暂扣押政府,静候群众公断及民主政府的判决。这种对群众对党报不负责任,不真实的报导,硬把活人“枪毙”,却把死人“放回”,又错误的报导群众对地主恶霸的处理,损害着党报在郝家坡及附近村庄群众中的信仰。群众看报后,有来工作团质问者,且以为这篇稿子是工作团发的,我们曾予以解释说明。最后,希望你们将此信,迅速登出。予该文以更正,并向郝家坡与贺占贵本人及读者致歉意!敬礼                    郝家坡工作团
                     六月十六日
                            
编者按:本文作者杨椿系战斗剧社的,担任何种工作不详,他曾两次寄来同样的稿子,第一次编者怕有误未用,第二次稿作者并附信说明此材料是他听了工作团某负责同志的报告后又经过访问而写的。我们希望杨椿同志见报后向本报负责说明,并希剧社负责同志对杨椿此事予以检查。最后,我们请郝家坡工作团代我们向郝家坡群众与贺占贵深致歉意。(待续)
(三)忻县消息连错三条还有一条是改错的编辑同志:
最近报上登了一些忻县的消息,这些消息中有不合事实的,有过分夸大的,也有把人名、村名闹错的,举几个例子:
一、四月二十三日一版头条消息“忻县某村得地农民组织翻身游击队,保卫土地、抢耕抢种”(编者按:作者是纪希晨,雁门新华社记者),消息中讲得地农民如何组织翻身游击队,就与事实不合,据我和该村农会秘书及农会干事等干部谈话,证明这并不是由得地农民组织的翻身游击队,而是县上从七区和五区抽调的干部民兵组成的参战队,该村只有少数干部和民兵参加。事实上,该村民兵基干队,直到现在,还存在着脱离群众、对敌斗争不积极等现象。消息中还说该村“实行劳武结合、抢耕抢种”,“三天内浇地三千亩……”;而事实上,当时敌人正盘踞在奇村一带,离该村很近,该村群众情绪有些不安,据该村农会秘书说,顶多浇了二千亩。
二、四月二十五日一版消息:“共产党员、农会秘书蔚巨福英勇就义”,原稿本来是我写的,并没有说他是共产党员,当时记者希晨同志问我是不是共产党员?我告诉他不是,但报纸上却不知怎样说起他是共产党员来了。
三、四月三十日一版消息:“忻县边缘区两个区群众组成七支游击队,反抗阎顽暴行”(作者也是纪希晨),其中说到南高村小商“冯福智”被阎军三十九师抓住用刺刀刺死;事实上,被刺死的是在奇村卖饼子的赵有治,三十二岁,不是冯福智,冯是敌“治村”村副,政治上很反动。
四、五月五日一版消息:“忻县军民围困爆炸下,奇村等地重获解放”,其中有两处都与事实有出入,一处说到阎军九十余“进到东南高村(实系东高村),忽遇武工队鸣枪射击,阎军仓惶找坟堆隐蔽,武工队预埋之地雷立即爆炸,阎军中队长及一士兵毙命”,事实上该中队长及一士兵只是受了重伤,并未毙命。(编辑按:原稿并肯定写是重伤,而且炸的头破腿断。”)又一处说到忻口等地阎军出动,“返到南铺上,触地雷三颗,炸死敌连长以下三名”,事实上该三人也都没有毙命,而是连长重伤,两名士兵轻伤。(编者按:“原稿写炸死顽连长一名,伤士兵两名”;改为“炸死伤连长以下三名”,因粗心将“伤”字掉了未校正。)
还有把人名地名闹错的也很多,如五月四日“侵占奇村顽军抢掠屠杀惨暴异常”消息中,就把“孙天彪”错成“孙天虎”,“温村”错成“混村”,“明望村”错成“明生村”。(下略)
                  李玉明 五月二十日
编者按:(一)李玉明同志所举出的例子,都是雁门新华社的来稿,我们曾电告雁门分社予以查究,据来电:关于翻身游击队的报导,确是“有些夸大”,关于蔚巨福是否共产党员,据称曾问过忻县县委副书记,说是共产党员,记者没有把握,只在电文后面附了一句“蔚巨福是共产党员”,编辑部则是根据这一附注在正文里加进去的。
(二)我们深感雁门分社的答复,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也许为了电报字数限制所致。见报后,望该分社深入检查,关于第一与第三点,并须由纪希晨同志来函向报纸读者作公开的负责的声明与自我检讨。
(三)第四点,重伤误为毙命,系电讯科改稿同志改错了的。据说是笔误。最后关于地名、人名闹错的,系译电之误,因为电码稿已不存,系发译或收译错的,已无法稽考。
(四)关于胡、康报导 下川坪分配果实问题
三月二十四日登载保德下川坪分配斗争果实一稿,于四月初旬又前后收到本报记者梁明和通讯员张连国、张正学同志对该村分配斗争果实的两则批评报导。经三稿对照,发现三月二十四日的报导与事实全部违背,该稿是胡辅邦、康溥泉两同志合写的,胡是保德四区区委,康为通讯干事。报导说:该村分配斗争果实的是贫苦军属,农民以每口四垧地计算,好坏搭配,不足者补齐,并照顾受害深重的贫苦群众;分配中并进行了“农民一家人”的教育,克服了“谁受害谁分”的错误意见,使群众接受了统一分配的原则;最后在民主讨论下,使三家贫苦军属、四十四户贫农获得了土地和大部粮食,九户中农分了四石粮。在分配中又纠正了干部郝拉生给中农郝仲明分好地要私情的偏向。
后来的两稿主要内容则说:该村分配原则是头头有数,以公粮反比例计算法来分配的。全村四十五户中有三十九户分了斗争果实(缺黄金山村材料),六户未分的是高家封建富农,但在三十九户中尚有高登几、郝锦谋两户富农也分到果实。因为分配原则错误,干部和群众都互争果实,逐渐形成小派别,互相攻击,吵得几乎打起架来,而领导该村工作的胡辅邦同志未能即时制止这种纷争,害怕惹人,放弃了对群众的教育,使正派农民在会上不敢抬头,认为“谁能说话谁就能多分”,造成干部和群众之间严重的不团结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胡辅邦同志眼见再分不下去了,未等土地房窑分配完毕,就离开了下川坪。事后县上又派张正学同志前往纠正,把不应分果实的富农和二流子所分得的重新退还群众。
为此,报社曾向通干康溥泉去信查询,但至今尚未获答复,目前正继续研究中。希康、胡二同志见报迅速向党报负责说明真实情况。
(五)究竟谁的意见是事实?
邱文山、杨培德两同志关于河曲一区民兵配合部队击退朱匪七次进犯的来信——
一月三日见报二版刊载河曲一区民兵配合部队击退朱匪七次进犯的消息后不久,就收到独五团亲自参加楼子营战斗的邱文山同志来信,提出该消息有六处与事实不符:(一)给部队带路的在十日晚上选来十来个人,并没有七八十个。(二)大@村民兵给指挥所往返火线送信仅仅是民兵由大@到树儿梁送了几次信,大凹民兵只到前方抬伤兵,并没有往火线送过信。(三)云梯只是民兵借梯和绳子,有的还是部队自己借自己绑;抬云梯也并没有抬到城下。(四)九日晚朱顽六十余人偷渡赵家口“民兵沉着迎战,打了五个手榴弹,击伤一敌人……”也不确实。(五)杨大队长亲自率领几组民兵袭入大@,打了二、三个钟头;实际上大@根本没有敌人,顽只在黄昏时刻到大峪村抢劫,天黑民兵去袭扰了一下,顽匪即向楼子营逸去。(六)民兵在六十里河防上岗哨林立戒备朱顽进犯,事实上是在二十四日晚上敌人过来抢了南园群众的三条牛等,民兵当时没有发觉。
对以上各点,河曲宣传部长章哲同志接到报社去信后进行了调查,并由作者杨培德(保德二区区大队长)写信给报社,对邱同志所提六点不实之处说明如下:(一)八日战斗开始,我亲自带了七八十名民兵给部队带路,准备到河畔和部队取得联络,因部队已出击,就把民兵分散担任了警戒和抬运伤兵工作。(二)大@叶中队长带六七个民兵和团指挥所相跟,仍配合通信员在火线上送过信,可由团部参谋作证。(三)绑云梯由大峪村民兵绑四架,是我亲自领导的,贾参谋当时指导过辛家坪绑三架。有七架云梯是民兵抬到城附近,辛家坪民兵一架云梯抬到城下。(四)朱匪偷袭赵家口由我民兵排长秦民同志打了五个手榴弹,打伤一名顽军,是由罗圈堡一个老太太亲自看见的,我问过那个老太太,关于民兵沉着迎击确是写得有些夸大。(五)原稿是袭击大峪,而报社误写为袭入大@。(六)六十里河防岗哨林立,实际上民兵沿河的岗位也不算少,唐家会至梁家碛就有河防哨二十五处。南园敌人偷渡没有发觉是事实,但民兵哨位并不能把每一个地方都派上岗哨;后来也是民兵发觉的。
在章哲来信中,也认为字句上夸大,如“岗哨林立”;但对具体事实尚认为确实。但这两个信都同时出于“亲自参加”的同志写的,而事实上完全不一样,这是很值得研究的。
(六)张保宏帮六个复员军人成家的新闻是夸大的。
今年一月二十八日本报一版“河曲曲峪村村长张保宏帮助六个复员军人成家”的消息发表后,贺司令员于三十日特致函张保宏表示谢意,该函刊登于二月四日本报。二月十九日本报又刊登了张村长函复贺司令员的消息。
最近我们得到口头反映说,张村长帮助复员军人并非如消息中的那样,真正由他帮助结婚的只有一人,并非六人。这个报导系本报派往河曲的记者梁明写的,据梁明同志谈:去年腊月他从河曲五区往县上路过该村,住了一天,和该村工作已一月多的区干部老乡及区大队长住在一起。当时问他该村选举劳模情形,老乡说得票最多的是第一名张村长,第二名是中队长(复员军人)。当天就请中队长谈话,中队长特别说到张村长帮他娶过两个女人,并说他村还有五个复员军人的老婆都是村长帮助娶的;当夜即约定中队长和村长第二天都到老乡那里。第二天早晨,村长、中队长、民兵指导员、分队长王根照都去了他那个房里(这时区大队长走出去了,光有他和老乡);他就很快要村长谈他如何帮助六个复员军人娶了七个老婆,要顺序先帮谁后帮谁一个一个的往下谈,他一边掏出笔记本子,并向大家说了一句:“若村长有记不确的地方你们可随时帮着补充材料”,一边叫老乡也提上意见。接着村长从头至尾的报告开了,他一边记一边不断的发问,只是中队长和王根照插话补充了些材料,多是订正结婚时间和女人的名字,其余在场的人指导员、老乡都没说什么。把材料收好,他就走了。
这件事情的经过究竟是否如梁明同志所说的那样,希望河曲五区同志和老乡等给本报来信。而张村长给贺司令写的复信是张村长自己写的,还是谁写的,我们想写这封信的同志也应该对这件事有所说明,该信系由河曲通讯干事朱椭同志寄给报社的。
(七)怎样把凶手李宋瑞报导成英雄的?
编辑同志:来信收到了,问我关于我去年前后两次对李宋瑞稿子的采访经过和我自己的检讨,写在后面。
去年十月二十五汾阳城工部在昌宁宫村召开武工队会议,我赶到该村后听到×××部长谈武工队的活动,引起我的注意,并从他那里得到新闻线索,我乘他们休会便去找了李宋瑞,由李谈了他们两次作战情况,其他组员补充。几个组员都说李厉害,白天就敢空手向碉堡耍子弹,这有点象童话,我怕材料不够,第二天又和李谈了一次,作过思想上的了解,于是就动笔写了。当时领导上也认为他打仗打得不错,我就相信这材料是可靠的。
第二篇稿子是去年十二月写的,那时环境吃紧,写他的动机是因为他的武工组在滨汾公路上阻击敌人,拦获了二辆自行车,写信给政委被我看见了。恰好武工队有个同志来县委领东西,我和他拉拉杂杂谈了一次就写了。
就这件事情我想了一想,检讨了自己:(第一)采访工作没有走群众路线;从×部长那里得到新闻线索后,我就只在李和他的队员中去搜集材料;其中忽略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没有把这些材料和几个武工队员仔细斟酌,可能他们当李的面说几句奉承话,背了面或者会吐出真情来,另一方面没有到群众中去了解,看看群众对他们的反映。没有这样经过深入正反的参证,就把假象当做真实了。(第二)对李的本质认识不够;我写的时候是想从一个人的英勇事迹来鼓励和号召更多的人去英勇斗争,没有深刻的认识到英勇建筑在那个基础上(个人或群众),并忽略了对李的本质的了解。由此得到相反的结果,造成了对党报的损失。
以上仅就个人的回忆而写的,等×部长回汾阳再检讨一下后告你们吧。
                     谷曼。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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