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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商品房走近消费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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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21
第8版(文摘)
专栏:

  让商品房走近消费者
一方面,我国商品房屋累计空置面积达5000多万平方米;另一方面,大量居民住房困难,苦苦难圆住宅梦。为改变这种令人尴尬的状况,今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地方、企业采取种种措施,降低房价,改善服务,推动百姓的购房愿望向购房有效需求转化,有力地启动了商品房市场。
广东推出盘活商品房措施
今年10月,广东省政府发出通知,责成各级物价部门牵头,认真清理地价和房地产各项收费,以减轻房地产结合开发的负担,最终降低房价,促进群众购房。这些措施主要有:
对房地产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把房地产的各项收费降到占开发成本的20%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开发用地的地价和缴款期限,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地价偏高的问题。物价部门切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先租后买让购房者放心
最近广州、深圳、天津等地房地产企业推出的先租后买方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其做法是:消费者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合同,先租住拟购买的商品房,在规定时间内(通常在三个月至一年)按月交付房租,如住后决定购买,补齐剩余房款(租金可抵作购房款),即可办理购房手续。如果不满意,付清租金即可退房。
买房的同时成为准市民
随着上海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各地客商云集申城,上海市政府报国家同意,向全国开放内销商品房市场的政策。凡具有购买力的全国普通老百姓都可到上海浦东购买内销商品房,随后可领到蓝印户口成为准市民。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使买者少受损
老百姓买套房不容易,买房后发生的各种纠纷更使消费者如履薄冰,不敢轻易进入市场。为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保护双方利益,上海市物价局最近出台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就房价制定和构成、房价用语、基准房价、售房价格、销售合同、收费规定、价格异议处理、有关处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2月5日、6日《工人日报》丛亚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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