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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像雾像雨又像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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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01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涨涨落落看物价(二)
上影楼、下饭馆、乘中巴、去医院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也时常抱怨收费偏高……
  服务收费:像雾像雨又像风
本报记者龚雯
今年上半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7.1%,消费价格指数上升9.2%,服务价格指数上升15.7%;服务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升近2个百分点,已成为推动整个消费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编者
“温柔的一刀”
不久前,笔者陪外地亲友游览北京某大公园,门票2元整。进去后方知“园中有园”,仅三处即收费30元。翌日去某公园,不料此处正办什么花节,门票由5角涨至5元,并被告知“节”日期间,月票无效。
几位同行随港商到南京某大厦就餐,带去一瓶进口白兰地,工作人员把酒拿到服务台估价后说,此酒价值逾千元,遂索去“开瓶费”300元。
朋友新婚,去某社区服务中心登记,对方收费总计80元,内含行政成本费、新人礼花费、计划生育宣传费等,并声称不交够不给登记。
日常生活中,类似的例子俯拾皆是:上影楼、下饭馆、乘中巴、美容理发、打公用电话乃至看病、入学、邮寄托运……恐怕多数人都体验过那“温柔的一刀”。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社会对服务的需求范围越来越广,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亦越来越大,然而,服务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服务收费。尽管许多地方对服务项目采取了限价措施,实际却仍是“说不清,摸不准”,有人用一句流行歌词来形容服务收费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服务价格影响大
关于服务收费的界定,专家认为,通常意义上的服务收费,含事业性和经营性两类。前一类包括医疗、教育、邮政以及水、电、热、气、公交、住房等公用事业的收费;后一类除餐饮、理发、洗染、沐浴等传统生活服务项目,还扩展到旅游、金融、保险、租赁、会计、技术、咨询、房地产、中介机构等新兴行业的收费。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对价格干预较多、管理较严的多是服务收费。
对此,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的同志作了如下分析:一是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过去长期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些行业如住宅、公交、供水等逐渐走向市场,由不收费、少收费开始转为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第三产业,从而带动了服务收费的上涨。二是近几年为控制物价总水平上涨,公用事业等多数服务性价格一直未作调整,矛盾积累较多,各地财政补贴难以为继,调价压力很大,呼声较高。今年一季度,有17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调整了公交、地铁、水、电、煤气价格和学杂费、医疗收费,调价幅度平均都在50%以上。三是认识不统一,政出多门,一季度调整了公用事业价格的17个大中城市,仅有6个是按规定报批的,其余的城市均未经报批便自行调价,有的调价过于集中,幅度过大。四是受利益驱动,各地服务业乱收费乱涨价屡禁不止,也推动了消费价格上涨。
管住乱收费、乱提价
目前的服务收费上升应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经济转轨时期不可避免的。由于计划经济等历史原因,我国的服务价格总水平偏低,有的甚至远远背离了价值,像北京的煤气、水电、住房、地铁、公共电汽车的收费标准一度在全国最低,这两年房租虽一再上调,现价也才1.30元,与中央有关租金改革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而服务也是商品,价格理当体现价值。对于这类收费,需要根据国情和法规,该调的调,该改的改,逐步理顺价格。
另一种则是有悖价值规律和违反价管权限的乱涨价乱收费现象,其所涉服务项目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反响较强烈。尤其是旅游、饮食、修理、娱乐、交通、邮电、医疗、中小学教育等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强制性收费或擅自变相涨价行为,人称“宰你没商量”。据查,部分饮食服务业利润率竟高达150%以上,广东仅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取费就近100项,有些城乡连人口落户、红白喜事也要搞五花八门的搭车收费。这一方面是某些地方和行业价格管理混乱无序,一方面也是政府宏观调控配套措施相对滞后所致。因此,有关部门正在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服务收费的检查监督,依据不同性质分类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并力争在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不超过零售物价涨幅2个百分点的前提下,适当控制服务价格的调整,以确保物价调控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压题漫画朱根华绘)(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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