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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变公鸡农民叫冤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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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6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民与法

  母鸡变公鸡农民叫冤屈
河南省夏邑县太平乡卜庄村商品蛋鸡场养了4000多只蛋鸡。辛辛苦苦饲养了几个月后,发现公鸡数量竟高达87·8%,他们愤而起诉,要求讨回公道。
1992年9月,山东省鱼台县某种畜禽厂厂长到卜庄村委会商谈用雏鸡兑换孵化器有关事宜。双方商定以卜庄村蛋鸡场3台孵化器作价1·7万元,兑换种畜禽厂商品雏鸡5000套,公鸡、母鸡比例为5∶95。10月19日,种畜禽厂将3台孵化器拉走。后卜庄村委会多次派人、去函催促种畜禽厂给付雏鸡,该厂却以种种理由搪塞。直到1993年12月14日和24日给付雏鸡2353只,1994年1月8日给付雏鸡2050只,合计共4403只。
卜庄村委会将雏鸡拉回。经过几个月的精心饲养,雏鸡慢慢地长大了。而令人纳闷的是,这些按协议兑换来的产蛋鸡一个个相继“引颈高歌”,方知上当受骗。卜庄村委会立即派人到种畜禽厂反映情况,要求派人查看,但该厂却置之不理。后经夏邑县畜牧局鉴定,在存活的4100只商品蛋鸡中,公鸡3600只,母鸡500只,公鸡占总数的87·8%。
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鱼台某种畜禽厂没有按约定的比例给付雏鸡,属违约行为,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208.5元。
宣判后,被告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商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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