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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要求进一步放开搞活小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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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19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经贸委要求
进一步放开搞活小企业
本报福州8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索研、本报记者王彦田报道: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昨天在福州结束的全国放开搞活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在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中,要区别“流动”与“流失”,推动资产存量的流动与重组,国有资产闲置不能保值,高估也不等于增值。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的、规范的流动不能看成是国有资产流失。
在谈到今后加快小企业改革时,陈清泰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他说,要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高度去认识“放小”的意义和作用,充分认识“抓大”与“放小”之间的密切联系。放开搞活小企业不是搞私有化。另外,还要看到,只有推动国有小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流动”不能等同于流失。
陈清泰说,进一步放开搞活小企业,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解放思想,大胆实践。要把握放开搞活小企业的指导思想、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一是要明确小企业改制的核心是转换经营机制,改制的目的在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走向市场,让企业自负盈亏;二是放开搞活不是放任自流,在放开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是要区别“流动”与“流失”,推动资产存量的流动与重组,国有资产闲置不能保值,高估也不等于增值,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的、规范的流动不能看成是国有资产流失;四是企业改制要多种形式,不要一刀切、强求一种模式;五是搞好小企业要靠“三改一加强”,小企业的发展要靠改革,同时也要靠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科学管理。此外,还需要加强配套改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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