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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家法用国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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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8-20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在身边

  不用家法用国法
王宏伟侯文
日前,河南省商丘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妇女案,案犯杨志年强奸其婶,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去年11月10日晚8时许,18岁的杨志年带着酒后的兴奋回到了家。躺在床上,他辗转难眠,往日在黄色录像、书刊里看到的淫秽情节浮现在眼前。杨志年打起了三婶郜某的主意。“三叔在外地打工,三婶独自在家。”想到这里,杨志年翻身下床,敲响三婶屋门,谎称和别人打架无处藏身来此躲避。三婶见是自家侄子,就毫无戒心地把杨志年让进屋内,善良的郜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在引狼入室。刚刚进入梦乡,三婶就感到重物压身,喘不过气来。等她睁开双眼,才看清是侄子杨志年。她想大喊,可又害怕侄子恶性发作,用随身带的匕首行凶,伤及子女,只得任其施暴。事后,三婶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把受辱经过告诉给婆婆。婆媳俩抱头痛哭,老太太把此事讲给了丈夫杨天力听。
杨天力老汉,70多岁,是当地司法调解员。听了老伴和儿媳的哭诉,他十分气愤,可又犯了难。告吧?这是自家唯一的孙子。不告吧?这边是受辱的儿媳妇,家里出了这样的丑事,犯了法。
当天下午,杨天力老汉就召集三个儿子说了自己的看法,三个儿子主张家丑不可外扬,用家规教训教训这个逆子,把他的腿打断算了。杨天力思前想后,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靠国法来解决此事。他含着泪对全家人说:“志年今天犯了法,应该由法律惩罚他,我们可不能干糊涂事啊!”说完,杨天力和老伴一起带着受辱的儿媳妇,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杨志年被抓捕归案。
此事在当地传开后,人们纷纷称赞杨天力老汉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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