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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须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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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4
第8版(文摘)
专栏: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须规范
所谓“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是向公众提供信息、人们无须经过专门训练即可理解其意的图形符号,它能有效地克服人际交流因所用语言文字不同而导致的局限性。随着当代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扩大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通用语言正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日渐广泛地介入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比如出口、入口、电话间、停车场、飞机场等公共场所,皆可见到它的身影。“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承担着给予信息指导、调节公众行为、为社会提供便捷而规范的服务的职能,这就要求它必须是统一规范的、表述清晰的、便于识别和易于记忆的。
负责这项工作的国际标准化组织,迄今已设定了50种国际通用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我国技术监督部门则以此为主要依据,借鉴许多国际组织如国际民航组织、国际铁道联盟等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共设定了79种国内通用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仅在北京市范围内就重点推广过三次。1990年亚运会期间,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所、北京市及亚运会组委会都曾发文,要求重点场馆都必须悬挂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使不少窗口行业的这方面状况大为改观。此后,有关部门又曾联合国家旅游局、劳动部、民航总局进行推广和宣传。但是,由于广度不够、执行不严、督查不力,迄今仍不时传出诸如外宾在机场找不到出口,上厕所找错入口之类的事。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目前正准备开展一系列有关“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宣传普及活动,拟联合民航总局、铁道部、公安部等部门对“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并从生产和使用两方面从严把关。
正确使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不仅仅是简单地悬挂一个标志牌,而且要求它与整个城市建筑格局相适应、相配套,使人们一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都市,便可置身于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图形符号形成的完整信息导向系统之中。(9月8日《经济日报》马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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