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保险的由来和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19
第7版(国际)
专栏:国际保险

保险的由来和发展
编者按:本报与美国丘博保险集团公司协办的《国际保险》专栏今天同广大读者见面了。专栏将介绍保险知识、新险种、有关案例和全球保险业的最新发展,并将涉及工商企事业在寻求投资保护和保险方面所遇到的种种有代表性的问题。
在快速发展和变迁的保险领域,信息和教育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两个最有力的手段。专栏旨在普及保险知识、推广保险信息、开展关于保险的对话,以利于建立一个理智的、更有发展前途的市场,使个人、管理者、企业及保险公司均能从中受益。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构成保险的要素是:1.危险的存在并导致经济上的忧虑;2.建立保险基金;3.订立保险合同。
美国丘博保险集团创始人之一汉敦丘博为保险下的定义为:保单是一份法律契约,证明保险公司对客户承担的责任。但在许多情况下,公平原则要求我们在严谨的合约条文之外,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这个原则是我们在进行赔偿时经常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到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受益各方分摊,形成了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人们所知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进入15世纪,海上货款与损失保证成为两个专营行业,开始有了专营海上保险的商人。到了16世纪,随着海外贸易的迅速增长,买卖保险合同盛行。17世纪中叶,开始出现专营保险的组织,如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有关保险的法令最早可见于1435年的《巴塞罗那敕令》,其后又出现了《威尼斯敕令》。1523年,佛罗伦萨制定了较完整的海上保险条例,并规定了标准保险单格式。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确立,始于1556年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制定的保险法,1563年出现的《安特卫普敕令》,为欧洲各地所采用。18世纪以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资本主义各国的保险立法也随之不断发展与完善。
到了19世纪,保险开始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经营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中国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黎元洪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原有的保险市场进行了整顿改造,并着手制定了一些有关保险的法规。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并发展保险市场以来,保险业的年增长率高达40%。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