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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投资效率亟待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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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9-20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

扶贫投资效率亟待提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汪三贵
中国的扶贫事业10年间取得了巨大成就,贫困人口持续减少;同时应看到,扶贫工作的潜力仍然很大,主要体现在扶贫投资使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上。我国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贫困县财政补贴资金比例过高。1993年,全国财政扶贫拨款占总扶贫资金的42.1%,如果排除外资,则占到国内资金的1/2,然而,财政拨款的75.2%用于贫困县财政补贴,用于维持行政事业费开支和人员工资。也就是说,将近1/3的总扶贫资金没有形成直接的生产能力或增加农户收入。
2.信贷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一是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二是资金回收不理想。
3.扶贫资金不能直接到贫困户。中国的扶贫投资都以项目的形式下达,而且要求抵押或担保。目前,大多数贫困地区都是通过中间组织(如公司和企事业单位等经济实体及富裕农户)提供担保,吸收贫困农户参加项目。在这一过程中,相当大一部分利益已为非贫困者享有。扶富不扶贫的已不是个别现象。
目前,扶贫投资、特别是信贷投资的状况,已严重影响到贫困人口的脱贫速度。提高扶贫投资效率有必要在体制和管理上同时加强。
1.建立基层农业发展银行,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体系。以营利为目标的商业性银行代理政策性业务有诸多弊端,特别是代理以分散的贫困农户为对象的扶贫贷款更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在主要贫困地区的地县两级成立农业发展银行,独立开展政策性信贷业务。扶贫贷款大部分应用于农业并直接到户。小额贷款不用抵押,而应尽量利用社区行政力量,社会关系和利益群体来保证贫困户的还款率。
2.协调扶贫投资。目前扶贫投资渠道多样,自成体系,筹集了大量资金。但带来的问题是扶贫投资互不配合,降低了实际使用效率。今后,应强化县级扶贫领导小组的作用,所有扶贫投资应统一协调,配套使用。
3.完善贫困的监测和监督系统。持续监测贫困人口的变化和扶贫投资的方向,也使扶贫投资的效率评价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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