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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依法治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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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30
第4版(要闻)
专栏:

  强化监督依法治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武英)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锡铭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据悉,近三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51次执法检查,取得明显效果。其中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执法检查,进行了3次。
1994年至1996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了46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了农业法、劳动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台胞投资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关于禁毒的决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二五”普法决议等1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
近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分赴各地检查中,重点抓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取得很好成效,并对今后的立法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农业法的实施情况时,着重督促解决投入不足、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等当前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加快与农业法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针对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就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检查,对这些地方和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广大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在三市检查期间,检查组都开设了热线电话,共接到5000多人次的市民来电、来信和来访。这次执法检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以及审议通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起了促进作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两次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商品合格率较低,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够有力等问题。检查组在报告中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执法,并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此很重视,根据执法检查报告和委员们审议中提出的意见改进了执法工作。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写出了改进执法情况的报告。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检查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强调必须坚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就下岗女工再就业难、女职工劳动权益、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教育投入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了执法检查。
又讯新华社发表短评《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强调抓好法律制定后的贯彻执行,要下大力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法律和法律制定后的监督检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立法和执法就像法制建设的两只轮子,只有两轮同转、同速,法制建设才能更加稳健地步入快车道。
短评说,执法检查这种监督形式的出现和普遍推广,不是偶然的。它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制定的法律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些法律的有效实施,成为法制建设的重大课题。法律只有在全社会得到切实执行,才能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机关依法办事并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短评说,实践证明,执法检查工作做好了,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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