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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应该适当进行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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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4-0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应该适当进行调整
四川省通江县广家乡熊维义等七十多人来信:通江县广家乡是四川省最北的一个乡,距通江县城有四百八十里路,距达县专署所在地更远,将近千里,并且路途崎岖。所以通江县人民政府领导我乡工作很困难。县区干部很少来我乡,我乡干部要进城开会也十分不便。例如我乡青年团支部书记张国全有一次进城开会,往返共走九百六十里路,卖掉十二斤天麻和一头猪作路费,家里的人因而和他大吵了一架。张德元、白桂英、李富德等也都因进城开会而欠了债。现在有很多干部都怕进城开会。
我乡距陕西省南郑县只有一百五十里路,路也好走;如果把广家乡划归南郑县领导,对工作是有好处的。我们曾经将这个意见反映到县,县里也同意将我乡划归南郑县领导,但是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四川省和陕西省之间以及西南大行政区和西北大行政区之间的行政区划问题,所以不能很快得到解决。我们要求上述地区的民政部门考虑这个问题,早日解决我们的困难。编者按:通江县广家乡群众的要求,是值得重视的。目前有少数乡村,因为地处偏僻,县区领导机关很少过问,以致很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工作难以开展,而逐渐处于落后状态。这种情况是应该注意防止的。广家乡的行政区划问题,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已请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政厅研究,并与陕西省人民政府会商处理。希望四川、陕西两省民政厅根据历史情况、地理条件和群众意见来考虑加以合理调整;如果目前尚不可能调整,通江县人民政府也应加强对该乡的领导,解决该乡干部去县开会的困难,以利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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